《昭通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10月30日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就《昭通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10月30日至11月3日,市公积金中心共收到意见建议111条,经认真梳理汇总,主要有18个方面。
(一)建议“明确异地缴存职工是否支持商转公”的意见,共计11条。
此方面意见已采纳。并已在《办法》贷款对象中明确“含昭通市外缴存人家庭”。
(二)建议“明确房屋套数认定”的意见,共计8条。
此方面意见已采纳。并已在《办法》中明确了“房屋套数认定按照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行的住房套数标准执行”。
(三)建议将第九条第(一)款“申请商转公、商转组贷款时,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且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还款期间没有发生过逾期违约情况”中逾期限制放宽的意见,共计4条。
此方面意见已采纳,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规定执行。
(四)建议“实施方案与《办法》同步实施”的意见,共计1条。
此方面意见已采纳。实施方案拟与《办法》同步实施。
(五)建议“开通按月提取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意见,共计1条。
此方面意见属于公积金提取业务,已转市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研究。
(六)建议“提高二孩家庭最高额度,单职工提高至60-80万,双职工提高至80-100万”的意见,共计1条。
此方面意见属于提高贷款额度的建议,相关建议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和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统筹考虑,拟纳入下步公积金使用政策研究。
(七)建议“政策限制尽可能的放开”的意见,共计1条。
目前昭通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处于高位,根据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在保证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处于合理区间的情况下,将会给予缴存人商转公、商转组贷款支持。
(八)建议“将已办理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银行部分纳入商转公范围”的意见,共计36条。
此方面意见未采纳。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的公积金组合贷款,该套住房借款人已经使用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允许再次发放公积金贷款。
(九)建议“取消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限制”的意见,共计17条。
此方面意见未采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落实正式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及时落实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的,采用保证担保”。商转公、商转组贷款为缴存人家庭自行申请的贷款,无采用保证担保的条件,为确保及时落实贷款抵押权须办理完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住房不能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据了解,省内其他州市商转公、商转组贷款条件均将此条列入规定。
(十)建议“取消购(建)房时申请人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条件”的意见,共计6条。
(十一)建议“取消申请人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的意见,共计5条。
(十二)建议“先取消第二章第九条第(六)(七)(八)款限制条件”的意见,共计1条。
第(十)至第(十二)三方面的意见暂未采纳。目前昭通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处于高位,根据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在保证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处于合理区间的情况下,将会给予缴存人商转公、商转组贷款支持,对《办法》设定的特别限制条件予以适时调整。
(十三)建议“取消需要征得原商业银行同意的限制条件”的意见,共计4条。
此方面意见未采纳。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提前全部或部分结清贷款变更了原借款合同约定,需要合同双方达到一致意见,同时涉及办理完善正式抵押登记,若未取得原商业银行同意,单方变更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商转公、商转组贷款需要征得原商业银行同意。公积金中心将积极与各商业银行沟通协调,力争商业银行同意并配合缴存人办理商转公、商转组贷款。
(十四)建议“商业贷款在本年度自筹资金结清的也可以办理”的意见,共计1条。
此方面意见未采纳。商转公、商转组贷款由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表明借款人已处于无贷款的状态,不宜纳入商转公、商转组贷款范围。
(十五)建议“合理优化以一次性提取还贷方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的意见,共计1条。
此方面意见未采纳。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缴存人以“一次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方式提取了公积金的,视为贷款已结清。若借款人提取公积金后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再以贷款未结清为由申请商转公、商转组贷款与有关规定不符。
(十六)建议“支持二套、三套住房商转公”的意见,共计1条。
此方面意见未采纳。一是目前昭通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处于高位,根据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在保证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处于合理区间的情况下,将会给予缴存人商转公、商转组最大支持,对《办法》设定的特别限制条件予以适时调整;二是现行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向购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十七)以“个人具体情况咨询能否办理商转公、商转组贷款业务”,共计8条。
此方面意见涉及贷款申请人具体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审核后,方能明确能否办理,具体业务可拨打“0870-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或关注“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贷款政策规定。
(十八)“支持出台商转公政策”的意见,共计3条。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和理解,昭通公积金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竭诚服务好广大缴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