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直相关部门,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昭通火车站、昭通机场:
《昭通市住建局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昭通市住建局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昭通市住建局
2020年9月8日
昭通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印发
昭通市住建局推进“清垃圾、扫厕所、
勤洗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0〕37号)要求,为扎实推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昭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全市“一盘棋”工作思路,加大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对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左右互通,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全力确保“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切实改善全市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
紧紧围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目标要求,统筹推动全市城乡裸露垃圾清理、公共厕所和洗手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到2020年底,城乡裸露垃圾基本消除,学校厕所、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8个重点区域洗手设施全配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到2021年底,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和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公共厕所建设运营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治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自然村主任效保洁机制、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
1.整治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水面、水库电站库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垃圾堆放点、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昭阳中心城市、水富市城区达到70%以上,其他县城达到60%以上。乡镇镇区按照共建共享、就地就近处理的原则,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文化旅游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2.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抓好公路的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及时清理重点航道内影响航道安全、航道环境的漂浮物、各类垃圾堆积物。铁路车站站房内垃圾每日清理、确保干净整洁,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运营的有害垃圾,定期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加大公路沿线加油站、城镇建成区加油站、客运站(码头)、机场等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昭通火车站、昭通机场配合;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3.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组道路、水塘沟渠、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房前屋后庭院三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及垃圾处理的工作量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定期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点,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指导农户对垃圾就近分类减量处理,配置满足需要的分类垃圾堆放设施,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4.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要加强监督和管控,巩固整治成效,避免反弹或出现新的临时堆放点,若存在不达标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达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5.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城市建成区、距离城市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重点检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是否切实管用,是否制定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方案,是否细化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等,是否摸清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底数,村庄是否开展清洁行动、是否建立保洁机制、是否配备保洁员等情况;9月至10月,重点检查裸露垃圾工作开展情况,问题线索收集处理情况;检查加强乱扔乱丢清理、裸露垃圾及时清运等情况;检查是否对城市建成区、乡镇、村庄生活垃圾进行治理,是否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是否组织村庄垃圾及时清运等;检查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裸露垃圾清理情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情况;10月至12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检查整治工作成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研究形成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工作长效机制。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确保全市城镇消除旱厕,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城市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农村公厕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地面无粪污、无蝇蛆,灯 明)标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农村公厕提质。
1.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中小学旱厕1029座,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2月,完成省级下达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旱厕改造提升任务,完善洗手设施,同时进行全面摸排,并完成新发现的旱厕改造工作,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2021年巩固提升学校厕所的维护管养,确保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2.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确保全市城镇旱厕全消除。完善洗手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所有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2020年新(改)建70座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加强景区景点、影剧院、博物馆、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铁路高铁车站、机场航站楼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2020年新(改)建48座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加强医疗机构、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点、客运站(码头)、铁路普通车站、农贸市场和乡镇镇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2月,完成省级下达的旅游厕所、城市公厕新(改)建任务,消除城镇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和管理制度及配套设施,同时进行全面摸排,并完成新发现旱厕改造工作,全市城镇旱厕消除,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2021年巩固提升公共厕所的运行维护管养,确保达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3.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224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将农村公共厕所保洁纳入村规民约,确保干净、卫生,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1月,重点完成省级下达的农村公厕建设任务;12月,完善农村公厕各类管理制度及配套设施,争取全部投入使用;2021年重点加强农村公厕的运行维护管养,确保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8类场所洗手设施进行全面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
1.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内部有卫生间的,应结合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同时以上建筑主、次出入口及公共休息区域设置不少于一个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学校主、次出入口及操场、足球场、广场、休闲庭院等室外公共区域在人流量较大的位置应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师生人数不超过50人。(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2月,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学校洗手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公共区域清洁消毒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师生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2021年1月至6月,查缺补漏,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系统总结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校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2.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公共建筑内部应结合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同时以上建筑主、次出入口及每层公共空间固定位置应增设不少于一个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医疗机构主、次出入口、内部广场、休闲庭院等室外公共区域分别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0月,重点组织三级医院在公共区域(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配置洗手设施,实现100%全覆盖;2020年9月至11月,重点组织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公共区域(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配置洗手设施,实现100%全覆盖。
3.集贸市场。结合市场内公共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市场主、次出入口和内部蔬菜区、活禽区、水产区、熟食品区,鲜肉区等各类分区单独增设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整治,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农贸市场洗手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贸市场清洁消毒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地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2021年1月至10月,巩固提升、考核验收,查缺补漏,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4.公园广场。结合室外公共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各类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滨河步道、休闲广场、健身场地、步行街区等供人停留休憩和休闲活动的城市开敞空间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滨河步道、休闲广场公共洗手设施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健身场地、步行街区等供人停留休憩和休闲活动的城市开敞空间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节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中旬,摸清公园广场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2020年9月至12月,按照本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和“一场所一策”要求,集中做好洗手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月至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5.客运站(火车站、码头)。结合室内和室外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客运站(码头)候车区、候船区、入口前广场、出站口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一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二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三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感应式水龙头。客运码头、火车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昭通火车站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客运站(火车站)。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相关客运站宣传,将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客运站做好宣传。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客运站做好站内配置感应式水龙头的方案以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感应式水龙头配置工作。2021年1月起,组织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码头。2020年9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水域码头调查,重点对金沙江沿线的巧家、永善、绥江、水富4县航运码头开展调查;2020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客货运码头洗手台建设,每个码头配置感应式水龙头4个,实现全市客货运码头洗手设施建设基本覆盖的目标。2021年1月起组织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旅游景区。结合室内和室外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景区游客中心室外广场、主要游览道路一侧、重点观景平台和景观节点等人流聚集的休闲游览开放空间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旅游景区公共洗手设施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0日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完成辖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洗手设施自检自查,每一座旅游厕所检查到位,落实旅游厕所无洗手设施具体原因,形成报告,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整改完成AAA、AA、A级景区旅游厕所洗手设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洗手设施配套”行动目标。
7.高速公路服务区。结合服务区建筑内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停车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等区域单独增设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高速公路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感应式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0日前,开展摸底调查,按照服务区所处位置、目前洗手设施设置情况等建立档案。2020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完成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停车区洗手设施的设置工作。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洗手设施配套情况进行验收,提出问题清单。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逐一销号。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年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室内公共场所。结合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商场、餐厅、超市、宾馆酒店、银行、新建楼盘、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行政机关等室内公共场所的主、次要出入口、中庭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增设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整治,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室内公共场所洗手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室内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地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2021年1月至10月,巩固提升、考核验收,查缺补漏,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室内公共场所公共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9.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
(1)洗手设施配置。洗手设施至少应包含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干手器、手消毒液等。在显眼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标牌。公共洗手设施造型、风貌、材料、工艺等可根据各地特色要求灵活控制。公共洗手设施设计和建造应考虑儿童和残障人士使用需要,增加相应辅助设施等。(2)洗手设施管理。公共洗手设施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的规定,按照“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及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市住建局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和洗手设施全配套专项行动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市级牵头单位落实好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共同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住建局及时对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带头研究部署、督促落实,落实专班、专人具体负责业务工作开展,确保三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各县市区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垃圾清扫、公共厕所、洗手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的投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鼓励推进市场化运作管理,通过与公共厕所、洗手设施同步配置自动售卖机、广告信息屏、视频监控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服务。同时,新开发建设楼盘项目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密闭收集设施、洗手设施,作为能否通过县市区规委会审查的硬性条件之一,严格规划审查。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市住建局牵市直相关单位切实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工作既定时间节点按月开展明察暗访,认真查找问题,坚决予以曝光,并迅速交办整改;对督查反馈后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仍然滞后的,将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三个行动方案执行进度、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清单销号制,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编制方案,按时上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节点。要建立“一旬一上报”制度,及时收集梳理每旬工作开展情况,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每旬末上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相关领导、通报至各县市区。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效,主动宣传“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昭通市住建局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个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昭通市住建局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个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学校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教体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大力推进学校卫生 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中小学旱厕 1029 座,消除学校旱厕,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 | 2020年9月至12月,完成省级下达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旱厕改造提升任务,完善洗手设施,同时进行全面摸排,并完成新发现的旱厕改造工作,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2021年巩固提升学校厕所的维护管养,确保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在教学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内部有卫生间的,应结合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同时以上建筑主、次出入口及公共休息区域设置不少于一个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学校主、次出入口及操场、足球场、广场、休闲庭院等室外公共区域在人流量较大的位置应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师生人数不超过50人。 | 2020年9月至12月,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学校洗手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公共区域清洁消毒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师生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2021年1月至6月,查缺补漏,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系统总结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校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
医疗机构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公共建筑内部应结合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同时以上建筑主、次出入口及每层公共空间固定位置应增设不少于一个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医疗机构主、次出入口、内部广场、休闲庭院等室外公共区域分别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 | 2020年9月至10月,重点组织三级医院在公共区域(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配置洗手设施,实现100%全覆盖;2020年9月至11月,重点组织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公共区域(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配置洗手设施,实现100%全覆盖。 |
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农贸市场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结合市场内公共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市场主、次出入口和内部蔬菜区、活禽区、水产区、熟食品区,鲜肉区等各类分区单独增设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 | 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整治,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农贸市场洗手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贸市场清洁消毒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地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2021年1月至10月,巩固提升、考核验收,查缺补漏,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
公园广场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结合室外公共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各类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滨河步道、休闲广场、健身场地、步行街区等供人停留休憩和休闲活动的城市开敞空间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滨河步道、休闲广场公共洗手设施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健身场地、步行街区等供人停留休憩和休闲活动的城市开敞空间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 | 2020年9月中旬,摸清公园广场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2020年9月至12月,按照本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和“一场所一策”要求,集中做好洗手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月至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
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客运站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客运站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结合室内和室外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客运站(码头)候车区、候船区、入口前广场、出站口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一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二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三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感应式水龙头。客运码头、火车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 | 客运站(火车站):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相关客运站宣传,将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客运站做好宣传。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客运站做好站内配置感应式水龙头的方案以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感应式水龙头配置工作。2021年1月起,组织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码头:2020年9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水域码头调查,重点对金沙江沿线的巧家、永善、绥江、水富4县航运码头开展调查;2020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客货运码头洗手台建设,每个码头配置感应式水龙头4个,实现全市客货运码头洗手设施建设基本覆盖的目标。2021年1月起组织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旅游景区景点(含城镇建成区景区景点)、博物馆、旅游交通沿线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旅游景点景区(含城镇建成区景区景点)范围内、旅游交通沿线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新(改)建 48座旅游厕所达到 A 级以上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至12月,完成省级下达的旅游厕所新(改)建任务,消除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和管理制度及配套设施,2021年巩固提升公共厕所的运行维护管养。 |
加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博物馆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结合室内和室外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景区游客中心室外广场、主要游览道路一侧、重点观景平台和景观节点等人流聚集的休闲游览开放空间设置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旅游景区公共洗手设施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 | 2020年9月10日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完成辖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洗手设施自检自查,每一座旅游厕所检查到位,落实旅游厕所无洗手设施具体原因,形成报告,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整改完成AAA、AA、A级景区旅游厕所洗手设施。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洗手设施配套”行动目标。 |
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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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道路交通沿线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抓好公路的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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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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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省)道、市县公路沿线服务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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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设施全配套 | 结合服务区建筑内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停车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等区域单独增设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高速公路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感应式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感应式水龙头。 | 2020年9月10日前,开展摸底调查,按照服务区所处位置、目前洗手设施设置情况等建立档案。2020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完成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停车区洗手设施的设置工作。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洗手设施配套情况进行验收,提出问题清单。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逐一销号。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年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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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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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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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影剧院、商场、超市等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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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设施全配套 | 结合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设施。在商场、餐厅、超市、宾馆酒店、银行、新建楼盘、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行政机关等室内公共场所的主、次要出入口、中庭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增设便捷实用式或建筑小品式公共洗手设施。 | 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整治,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室内公共场所洗手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室内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地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2021年1月至10月,巩固提升、考核验收,查缺补漏,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室内公共场所公共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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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城乡建成区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以道路路面、背 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城市河道水面、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 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昭阳中心城市、水富市城区达到 70%以上,其他县城达到 60%以上。乡镇镇区按照共建共享、就地就近处理的原则,到 2020 年底基本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方案、措施,摸清城乡建成区底数;9月至10月,开展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收集处处理;10月至12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研究形成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工作长效机制。 |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新(改)建 70 座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 | 2020年9月至12月,完成省级下达的城市公厕新(改)建任务,消除城镇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和管理制度及配套设施,达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2021年巩固提升公共厕所的运行维护管养,确保达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和标识标牌,确保所有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面消除城市旱厕。 |
加强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确保每个乡镇镇区不少于 2 座公共厕所,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乡镇旱厕。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在人口密集的区域按需配置洗手设施。 | 2020年9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9-12月,完成集中区域洗手设施建设并建立运行管理制度;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农村村庄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组道路、水塘沟渠、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 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及垃圾处理的工作量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 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定期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 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 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点,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指导农户对垃圾就近分类减量处理,配置满足需要的分类垃圾的堆放设施,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 | 2020年9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等;9月至10月,开展清洁行动、建立保洁机制、配备保洁员;10月至12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整治工作成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研究形成农村裸露垃圾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工作长效机制。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 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 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要加强监督和管控,巩固整治成效,避免反弹或出现新的临时堆放点,若存在不达标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达标。 | 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城市建成区、距离城市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 | 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 224 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 1 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将农村公共厕所保洁纳入村规民约,确保干净、卫生,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 | 2020年9月至11月,重点完成省级下达的农村公厕建设任务;12月,完善农村公厕各类管理制度及配套设施,争取全部投入使用;2021年重点加强农村公厕的运行维护管养,确保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河道水面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消除河道水面生活垃圾、漂浮物、杂物。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清捞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航道、客运站(码头)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客运站(码头)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清捞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及时清理重点航道内影响航道安全、航道环境的漂浮物、各类垃圾堆积物。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客运站、客货运码头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对洗手设施进行全面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客运码头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 4 个感应式水龙头。 | 2020年9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水域码头调查,重点对金沙江沿线的巧家、永善、绥江、水富4县航运码头开展调查;2020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客货运码头洗手台建设,每个码头配置感应式水龙头4个,实现全市客货运码头洗手设施建设基本覆盖的目标。2021年1月起组织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铁路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铁路车站站房内垃圾每日清理、确保干净整洁,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昭通火车站具体落实 |
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运营的有害垃圾,定期清理 铁路沿线裸露垃圾。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铁路高铁车站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加强铁路普通车站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 | 2020年9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9至12月,完成集中区域洗手设施建设并建立运行管理制度;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范围或行业 | 行动类别 | 目标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分工 |
机场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机场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昭通机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机场航站楼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 | 2020年9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9至12月,完成集中区域洗手设施建设并建立运行管理制度;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加油站点 | 裸露垃圾全消除 | 加大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散落、裸露生活垃圾;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收集设施周边干净卫生。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保洁制度、配备保洁员,9月至10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按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厕所全达标 | 加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2020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配备保洁员,9月至12月集中整治;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
加强公路沿线加油站点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洗手设施、标识标牌,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全面消除旱厕。 |
洗手设施全配套 |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在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 | 2020年9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9至12月,完成集中区域洗手设施建设并建立运行管理制度;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