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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19
来源: 鲁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鲁甸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现将鲁甸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作如下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鲁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一、总体情况

鲁甸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开职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到位,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形式多样,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鲁甸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工作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形成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管理责任的机制体系,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展开。

(二)规范公开,提升公开质量

鲁甸县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专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通过“鲁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鲁甸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18条。受理县长热线和信箱96件、市长信箱交办件95件,百姓热线11件,办结率、反馈率均达100%。

2020年,鲁甸县共接收、受理并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做相关规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答复文书要素齐全,档案文书管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3

5

17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97

0

1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65

0

1445

行政强制

208

0

2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7

12130.7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管理机制、体制有待完善。鲁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对信息公开这一长期性工作来说还不够完善,制度规范作用未全面发挥,各部门、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执行制度时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提高。鲁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但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对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相关内容未及时公开、公开内容存在错误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要求高、业务知识要求广泛的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敏锐认识到各项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严格把握公开时限,但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一定阻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着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体制。鲁甸县政府办将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调研,借鉴优秀经验,积极同上级部门联系请教,完善管理机制、体制。形成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定期考核机制、信息规范标准等全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个人,确保鲁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势在必行。鲁甸县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三是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通道,通过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业务能力,鲁甸县在下步工作中将针对此类问题邀请专业人员展开专门培训或者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正度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