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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1
来源: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一)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细化目标任务。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住建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政府信息的公开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落实经费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始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编制办事指南,制作廉政风险防控备案表等,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修订完善《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市住建局行政问责制度》、《市住建局服务承诺制度》、《市住建局首问责任制度》、《市住建局限时办结制度》、《市住建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以及《昭通市住建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昭通市住建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昭通市住建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落实。

(二)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强化公文办理环节,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并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市住建局制作的公文,严格按照要求,在公文起草完成后,根据公文内容,在文件审批单上写明公开属性建议,呈领导审签,由审签领导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审签完毕后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昭通住建板块、微住建等平台公开。

 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政府信息。对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验收过程中涉及住建部门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前备案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951项,审批和服务承诺工作情况已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强化机关政策文件解读。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方案》,对解读范围、解读形式、解读流程、解读方案、解读途径、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定。今年市住建局未组织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文件,主要是执行落实省政府、省住建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

(三)以载体建设为抓手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强化公开载体管理。一是强化机关宣传栏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方便办事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共通过机关电子显示公开市住建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点、扫黑除恶、一部手机游云南、疫情防控等信息100余条,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编印和更新市住建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200余册,放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免费共办事群众使用,需要填报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全部梳理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昭通住建板块供群众和企业免费下载。三是修改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备案表25张,全面公开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强化门户网站管理运用。认真落实《昭通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落实部门网站向市级集约化平台迁移,迁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昭通住建板块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板块运行维护,科学设置栏目,充分利用板块平台,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信息,共通过昭通住建发布信息1008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112条,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办理、办事指南、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业管理动态等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0

18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14

6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448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知识欠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力度和范围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均为兼职人员,随着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量和工作要求的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按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载体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网络平台,加大互动和公众参与,突出重点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