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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1
来源: 昭通市信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信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入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知情权,展现信访工作公开透明良好形象。

(一)规范主动公开。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管理,丰富发布内容,提升更新速度,有效进行普法教育、重大会议报道、重点工作宣传等,打造信访信息权威传播平台。2020年,市信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12条,包括预决算编制、机关简介等政府信息,通过昭通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70余条。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能公开尽公开。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结合《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和云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3周年,在我局微信公众号设立专题专栏,全面介绍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保障群众权益的成效。在全市信访系统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宣传月(周、日)、图说、微视频等多种形式,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行使信访权利。

(四)积极做好疫情期间信息发布工作。根据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公布全市信访系统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重要安排,及时发布信访系统暂停和恢复接待来访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指南,引导公众通过网上信访、来信等渠道反映诉求。

(五)继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信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38







43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六)其

0

0

0

0

0

0

0

0

(七)总    

438







438

四、结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果纠

他结

未审

 

结果维持

果纠

他结

未审

 

果维

果纠

他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范围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推进干部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到的所有来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的规定,对反映的信访事项,都及时进行了登记、受理、转交、督办,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