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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1-13
来源: 昭通市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昭通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执行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固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昭通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研究科、综合科、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基层财政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科、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法规和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科技科、金融协调科、金融稳定科、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科、金融监管科、人事教育科。

三、领导分工

邹  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陈朝栋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驻局纪检监察工作。

盈朝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统筹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安全保密、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老干、创文、创卫工作。协助局长统筹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省农担公司昭通办事处。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国库科、农业农村科、科技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财政支付服务中心。

钟  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联系昭通市财通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和昭通市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分管对外合作科、金融协调科、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李  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研究科、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基层财政科、绩效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

林  剑  副局长

分管经济建设科、资源环境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法规和财政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财政绩效评价和票据管理中心。

常  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统筹机关工会、青年团、妇联工作。

分管行政科、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

四、办公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50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45(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2158483

负责人:邹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