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职责。
(三)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四)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责。
(五)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职责。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
(八)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定额及造价管理职责。
(九)承担建筑节能降耗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三)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信访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抗震防震科、住房公积金监管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局、住房保障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科15个内设科室和机关党委。下属昭通市城建档案馆,昭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昭通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昭通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中心牌子),昭通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昭通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昭通市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昭通市古城保护管理中心牌子),昭通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领导分工
(一)何 枢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并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二)铁豪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督查督办、机关日常运转、信访,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提升、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工青妇组织、干部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深化改革,工程建设技术职称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发展,住建系统经济运行和稳增长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督察员办、办公室、建管科、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工程建设职称评审初评委中评委、机关工会、信访室,联系市建筑公司。
(三)张秀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业发展、物业服务管理,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牵头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公积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总工办、房管局、设计科、公积金监管科、定额站、设计院。
(四)陈礼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计划财务管理,村镇建设管理,河长制工作落实及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住建领域统计、审计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计财科、村镇科、水域革命办。
(五)刘毅炘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城乡融合、创文创卫、新型城镇化建设,住建领域项目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政局、创建办、项目办、招商办。
(六)王海涛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质安科、质监站(市政站)、安监站、城建档案馆。
(七)李文勇 二级调研员。
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住保局、住保中心。
(八)李永林 三级调研员。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抗震防震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抗震防震科。
(九)蔡 刚 三级调研员。
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扫黑除恶,牵头落实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局扫黑办。
(十)詹生强 四级调研员。
负责法治建设、综治维稳,消防审验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消防审验科、消防审验中心。
(十一)余佑奇 保留原职务层次待遇。
因抽调参加打造新时代“昭通印象”督导工作,不参与具体分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老农校市级行政办公区)。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188900
负责人:何 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