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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 2023-11-28
来源: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10号)精神,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全面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方位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让全市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更好发挥卫生健康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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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体目标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3年努力,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功能完整、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融合互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健康服务需求,发挥卫生健康在“产、城、人”融合发展中的保障服务和支撑促进作用,努力把昭通打造成为省内领先、辐射周边的高质量区域卫生健康中心。

  一年有突破,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到2023年底,全面启动实施十项能力提升行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学科建设、妇幼服务、疾病预防、精神卫生管理等短板和弱项实现新突破。

  两年见成效,不断扩大内涵发展。到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数字信息化等得到有效发展。

  三年上台阶,着力实现量质齐增。到2025年底,新建专家工作站100个,新增床位3500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均衡发展,“八统一”(统一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业务管理、药械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面建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建立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群众期盼、体现昭通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5年后,不断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着力构建现代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到2030年实现八年大发展,综合能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接续夯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动重点专科增点扩面,到2035年实现十五年大跨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人才队伍提升行动

  1. 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采取“刚性+柔性”方式,力争引进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团队),着力打造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施滇东北中心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加快推进人员总量管理工作。

  2. 推进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后备管理人才库建设,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推荐培养100名后备管理人才,通过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锻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扎实、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卫生健康后备干部队伍。

  3. 深化卫生健康队伍交流学习。每年从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选派100名医护人员外派交流进修、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100名医护人员上派挂职学习、从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选派100名医护人员下派驻点指导,大力提升卫生健康队伍能力水平。落实上海援滇医疗人员保障机制,对上海派到昭通市工作时间满6个月以上的医疗人员,按照省级要求给予保障支持。建立市域内巡回带教机制,用足用好上海援滇医疗专家力量,进一步增强卫生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缩小医疗机构之间诊疗水平差距,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技术薄弱等问题,提高全市整体医疗卫生水平。

  4. 推进医教研一体发展。一是做好卫生人才临床实践。每年引进50—100名在校本科和20—30名在校硕士研究生到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业实践。二是推进卫生健康专家工作站建设。力争每年新增建设30个以上专家工作站,2025年累计新建专家工作站100个以上。通过专家工作站引领带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新技术推广运用,培养一批技术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三是建设一批临床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推动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鲁甸县人民医院、永善县人民医院、镇雄县人民医院等有条件的医院申报昆明医科大学实习(教学)医院。四是提升职业教育学科水平。建立昭通卫生职业学院与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按规定遴选昭通卫生职业学院科研突出教师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导师;做好昭通卫生职业学院申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加强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等专业建设,力争2025年前办成2个以上本科专业、3个以上省级高水平专业。增加市卫健委为昭通卫生职业学院行业主管部门,由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共同加强管理指导。

  5. 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推动基层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将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市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按要求组织考生参加考前培训,制定专项奖惩办法,推动提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2023年综合通过率达36%以上,2024年综合通过率达38%以上,到2025年综合通过率突破40%;到2025年底,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超过2.77人。

  6. 实施乡村医生学历能力双提升。鼓励5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女性、学历为中专(含同等学历)的乡村医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提升学历。举办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专题培训班,组织符合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进行考前专题培训,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专项招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空缺岗位。实施好能力提升培训,采取脱产和在线学习结合方式,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培训内容突出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合理运动、健康饮食、科学用药等健康防病知识,通过乡村医生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习惯,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指数,实现乡村医生学历和能力双提升。到2025年底,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45%左右。

  (二)实施高水平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7. 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全方位推进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与知名医科大学及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围绕打造滇东北区域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三大目标”,聚焦高水平办好肿瘤、心血管、呼吸、神经、创伤“五大专科”,积极引进顶尖医疗资源,继续深化与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等优质医疗资源的合作,争取3年内心血管专科和肿瘤专科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标准,呼吸、神经、创伤专科床位全部高质量开办。

  8. 提升高水平医疗服务能力。支持鼓励云南省滇东北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建设国家和省级综合类别、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或国家、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稳步提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

  9. 加强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加强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的引进与合作,实施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以上。

  10. 实施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按照省级要求,积极配合实施好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工程,建设联通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健康专网,改造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就医便利化,全面提升数字健康水平。加强血站能力建设,支持血站更新补充实验室检测检验设备,支持市中心血站改扩建项目争取,为高水平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保障。组织实施好“昭通惠民保”,发挥商业保险梯次减负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三)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

  11. 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保结算,落实好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加大医保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把医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卫健和医保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基金支付、医院等级评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由医共体总医院统一聘用、统一培训、统一调配,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求。到2025年底,各县(市、区)全面建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位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就诊率达90%,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5%以上。

  12. 全面提升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加强服务能力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所有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是实施县级医院薄弱学科短板建设项目,根据省级薄弱学科建设规划,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眼科、精神科、病理科等薄弱专科建设,到2025年底建设30个薄弱专科,逐步补齐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短板。三是盘活现有医疗资源,做好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镇雄县第二人民医院、彝良县第二人民医院、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的建设运营,确保2024年底全面开办运营,发挥效益。四是全面提升辖区120急救能力,市、县两级120调度平台全面接入省级院前急救云平台,实施市级统一指挥调度,配置更新救护车通讯终端及车载设备,不断强化院前急救在分级诊疗中的枢纽作用,重点提升县级医院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创伤、胸痛、卒中“三大中心”建设,所有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建成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六是实施好千百县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提标扩能、补齐短板、整合资源等措施,到2025年底80%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七是持续开展提质达标和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对11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工作,在通过验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选择2家基础条件较好的实施三级医院晋级计划。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30%、60%、100%。

  (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3.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3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到2025年底,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比例达60%。二是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遴选1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实施提质建设,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副中心。三是实施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系统谋划新建一批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进一步提升基层心脑血管疾病急诊急救能力,到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建设覆盖率达65%以上。四是实施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遴选一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慢性病区建设,提升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等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到2025年底,建设覆盖率达50%以上。五是实施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推进“康复回基层”,补齐基层康复服务短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覆盖率达40%。六是强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全科医生队伍,到2025年底,全市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1名。

  (五)实施妇幼健康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4.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一是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通过等级或能力达标评审,4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二是实施危重儿童救治网络建设。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1个具有2级水平的市级儿童急诊或重症学科,遴选5个县(市、区)各建设1个具有1级及以上水平的县级儿童急救点。三是建设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到2025年底,力争每个妇幼保健机构各建成1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四是提升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能力。依托省卫健委举办培训项目,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妇幼健康领域骨干医务人员到省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临床保健适用技能和妇幼健康群体保健核心能力学习进修,规范化培养一支具备临床与公共卫生保健能力的妇幼健康人才队伍。

  15. 筑牢母婴安全防线。深入落实《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云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2020年版)》等母婴安全保障制度,全面加强区域内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管。到2025年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10万以下,全市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74‰、4‰和5.5‰以下。

  16.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按照“县级能筛查、市级可诊断”的目标,完善多部门协作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到2025年底,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

  17.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底,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18. 实施好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拓面项目。对照“两癌”筛查国家方案要求,扩大妇女宫颈癌规范筛查范围。到2025年底,35—45岁妇女宫颈癌规范筛查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规范治疗率达到90%以上。

  (六)实施“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9. 推进老龄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支撑、相关医疗机构为补充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健康服务资源向家庭、社区和农村延伸。到2025年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基本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服务项目,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

  20. 加强托育服务供给、指导、监管。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重点推动发展家庭养育型、政府引导型、单位福利型、社会创办型、托幼一体型、医育结合型的托育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市级建成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公办托育服务机构、2个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所有乡镇(街道)及50%以上的社区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或临时托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或场所,确保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普惠托位分别达4.5个、2.7个,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督促托育服务机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托育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1. 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成以市中医医院为主体,县(市、区)中医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为基础,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中医门诊部、国医堂和中医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22. 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昭通市中医医院急救能力建设,建成感染性疾病科,到2025年底在昭通市中医医院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以上中医临床重点学科、3个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二是加强三级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在全市二级中医医院中遴选2—3家综合条件较好的二级中医医院申报晋级三级中医医院。三是实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积极争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立项。到2025年底,50%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国家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级中医医院100%设置中医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50%的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规范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以上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四是全市至少培养80名中医药传承优秀人才,到2025年底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八)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行动

  23. 优化升级疾控机构基础条件。一是加强市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不少于359项,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二是全面提升县级疾控机构检测能力,到2025年底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不少于179项,达到同级国家标准A类。三是充分运用好云南省疾控行业专题数据库平台,规范开展数据填报、风险评估等,推进疾控数据与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病例和媒介监测数据综合预测预警能力。

  24. 抓好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控。一是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和镇雄县传染病医院运营管理和能力提升工作,不断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到2025年底,结核病规范管理率和成功治疗率均达到90%以上,耐药患者纳入治疗率达80%以上、成功治疗率达70%以上。深入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聚焦艾滋病防治第五轮人民战争工作目标,持续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达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5%以上,治疗有效率达95%以上。及时有效处置疟疾输入疫情,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11县(市、区)均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二是全面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到2024年底,11县(市、区)均建成省级及以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等肺癌高发县为重点,提高肺癌患者五年生存率。持续巩固提升地方病防控效果。三是实施公共卫生队伍“强基固本”计划。按照省卫健委培养计划,遴选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骨干参加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

  25. 持续规范免疫规划管理。落实基础免疫,提升疫苗接种服务,抓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漏种补种工作,确保应种尽种,到2025年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疫苗接种率≥90%。强化第二类疫苗管理,将第二类疫苗纳入第一类疫苗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全市乡镇(街道)及以上预防接种单位全部建成预防接种规范单位,积极创建预防接种示范单位。

  (九)实施精神卫生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26. 提升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三级救治服务网络,抓实抓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救治、随访等措施,确保到2025年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5.8‰以上、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83%以上、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97%以上。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筛查、送医等环节公安民警参与制度,不断消除伤害和肇事肇祸风险。推进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24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能力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将其打造为集医疗、教学、康复、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充分发挥在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域的业务指导和龙头带动作用。

  (十)实施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27. 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力争11个县(市、区)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命名,创建11个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实现省级卫生乡(镇)、村全覆盖。接续实施“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专项行动,培育健康细胞,打造3个以上高质量的健康县城。一体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是行动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保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联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加大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项目资金分年度编报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加大资源配置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合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见效。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卫生健康领域,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需新增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统筹既有预算予以保障。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卫健委牵头,逐一细化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推进措施,建立健全协调联络、工作调度、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评估,推广典型做法。建立与绩效挂钩的项目资金安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研究调整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额度和补助方式。组建综合督导组,结合计划阶段性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本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健康工作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统筹资源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充分挖掘、提炼、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分阶段分步骤推出鲜活案例,推广各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支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的良好工作格局。

 

  (此件删减后公开)


  相关文件:《昭通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