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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水利局关于对镇雄县坝口河水库大坝枢纽工程评标结果调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8-22
来源: 昭通市水利局

昭市水〔2018〕127号

各县(区)水务局,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站、支队、中心:

  根据市纪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组核查情况及《昭通市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昭监〔2018〕21号),现将镇雄县坝口河水库大坝枢纽工程评标情况通报如下:

  1. 2018年4月2日,镇雄县坝口河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开标评标工作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黄志岳、尹辉,昭通市渔洞水库管理局的李荣,昭阳区水务局的彭世昆、陈仕学、王郑棋、祁崇智7人被抽取组成该项目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

  2. 2018年4月8日,评标结果公示后,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信。据调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对政策把握不清晰,对评标工作没有统一要求,统一尺度,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没有提出否决意见,对依法满足条件的投标不该否决的却予以否决,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差异,造成了评标结果不准确的问题,给镇雄县坝口河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建设管理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

  3. 对评标专家的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第八款规定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9号令)十五条第三款、第六款、第八款规定及《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五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由所在单位对黄志岳、尹辉、李荣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禁止黄志岳在一年内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评标活动;禁止尹辉、李荣、彭世昆、王郑棋在半年内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评标活动;陈仕学、祁崇智其业务能力已经不适应当前水利建设高速发展的需要,决定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水利评标专家移除,不再属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水利评标专家。

  针对镇雄县坝口河水库大坝枢纽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要求全市水利系统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现。市水利局将严格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一是近期开展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培训会议,使评标专家更进一步熟悉评标政策,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评标水平,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评标专家法纪意识;二是彻底清理评标专家库,对不具备履职能力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从评标专家库中移除。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在招标投标工作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保证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良性、有序发展,提高水利投资效率和工程效益。

   

   

    昭通市水利局

  2018年8月21日 

   

   

   

   

   

   

   

   

   

   

   

   

   

   

   

   

   

   

   

   

   

   

   

   

   

   

   

   

   

  抄报:云南省水利厅。

  抄送: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组,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昭通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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