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政办发〔2015〕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调研工作的要求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15〕9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昭政办发〔2015〕92号文件和推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供应、房屋征收和补偿、公共资源交易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公共监管(包括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6大方面的信息公开情况。
(二)政策解读方面。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15)75号)情况,重点报送各县区、各部门对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解读情况。
(三)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优化整合方面。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15)74号)情况,重点报送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主管负责部门情况,以及建设运维政府门户网站、完善和改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管理保障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以及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微视、移动手机APP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
(四)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五)指导本县区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此次报送的材料数据,将作为我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基础材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请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昭政办发〔2015〕9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材料中涉及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1月30日。具体内容包括: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并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调研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其中,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还要报送本行业、本系统有关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填写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三)请各县区各部门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电子文档(加盖电子印章)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速昆,0870—2129661,电子邮箱dzzwzx@zt.gov.cn)。
附件:1.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送材料清单
2.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样表)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附件1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送材料清单
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制定的指导本县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
2. 2015年1月1日以来,本县区本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纪要或有关报道,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示情况。
3.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的相关材料。
4.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或相关材料。
5. 2015年1月1日以来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或相关材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的通知。
6.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文件以及2014年度考核工作结果。
7. 2015年1月1日以来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数量,以及2014年以来收到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案件及处理情况。
上述材料中,已经公开的,仅需提供文件名称、文号和网址链接;未公开的,需提供文件扫描件。
附件2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落实情况(样表)
(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为例)
重点领域 | 公开事项 | 有关统计数据 | 典型做法概述 | 部门 |
行 政 权 力 清 单 | 县区政府权力清单公开 | 填写公开的县区 | | 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
市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信息公开 | 分别填写公开的市直部门取消、下放及清理总数 |
| | | | |
注:重要领域为昭政办发〔2015〕92号文件“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所有涉及需公开的重点内容,各领域需对照单位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逐项分条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填写,能量化的要进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