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公正便民、勤政勤务为基本要求,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有序进行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警令部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治部、警令部、纪委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领导小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警令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1名民警专门负责工作台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工作资料的详实、完善,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警令部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抓好公开工作,制定完善《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昭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的任务、内容、方式、程序、时限、职责、监督及要求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信息发布要求必须使用内部制作的行政公文审批单,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制度,使每一件公文既保证信息的及时发布,又保证发布信息不泄密,形成了从文件信息审签到依法主动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相关机制和流程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形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树立门户网站是“网上公安局”、是公安工作新战场的理念,向社会各界公开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便民利民举措;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三微”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785条,其中,网站设置的领导班子公开发布信息1条,其他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条;公示公告栏目发布信息22条;新闻发布栏目发布信息54条;其余2707条信息为动态警务信息,“三微”平台关注人数达30余万人,全市公安机关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85篇(幅),在省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21篇(幅),在市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307篇(幅),《昭通警方》全新改版,刊播专题52期,拍摄微剧7期,拍摄制作扫黑除恶专题片2个,组织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1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2条。
为全面落实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工作要求,打通简政放权、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公安局全力配合政务服务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做好出入境接待大厅进驻“市民之家”工作,全力打造“一站式”管理服务品牌窗口,建立警务政务公开维护机制,落实“三亮三公开”制度,确保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有效杜绝出入境窗口乱收费用、执法不公等现象发生,对新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法规及便利民措施,经审核把关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公布,为老百姓办证提供便利;利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及出入境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提供在线咨询和接受群众预约办证等服务措施,实现网上咨询、预约办理及进度查询,确保证件质量“零差错”,服务群众“零投诉”;利用接待大厅LED电子屏、公示栏、宣传单等对外公开岗位职责、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工作制度、便民举措等信息,并按申请事由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目录及填表样本;全市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规范统一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并严格按照系统生成收费信息收取申请人办证费用,并根据申请人需求打印收款票据接受监督。“市民之家”昭通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进驻52项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其中涉及出入境、交警及治安等警种对外办理业务。自进驻“市民之家”以来,昭通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窗口采用“人工服务+自助办理”的工作模式,受理审批出国境证件12231份,自助二次加签137人次,办理外国人证件101份,上传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8条。
强化执法公开,由省公安厅统一开发,全省使用的“执法公开管理平台”电脑端于2018年12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民警及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220.163.12.25或者“执法公开”栏目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法律法规、办事流程、服务监督电话等。为方便群众查询,省厅在电脑端的基础上,依托省厅微信公众号“云南公安”的“微警务”功能,开发了移动端执法公开模块,2019年6月10日上线使用,查询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等,公开的内容与电脑端的公开内容一致,即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刑事案件办理环节信息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全社会公开;刑事案件环节信息对法定特定对象公开。2019年,全市共公开行政处罚处罚案件14482件,强制不公开行政处罚案件816件,审批不公开案件1698件,处理决定数量1699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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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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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5 | 0 | 4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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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279 | 8203 | 16996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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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 14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878.1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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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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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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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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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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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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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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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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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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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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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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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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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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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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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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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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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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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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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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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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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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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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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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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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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部门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差距、部门间协调配合意识有待提高;二是网上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网上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应用、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注重公众互动,不断加强网上“热点关注”、“公众留言”服务;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服务好、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满足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
昭通市公安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