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8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模式,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
(一)规范主动公开。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管理,丰富发布内容,提升更新速度,有效进行普法教育、重要会议报道、重点工作宣传等,打造信访信息权威传播平台。2018年,市信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动态信息9条,涉及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信访各类工作动态等。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结合《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3周年。在全市信访系统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宣传月(周、日)、图说、微视频等多种形式,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行使信访权利。
(四)继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8年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挖掘和扩展。为此,将下步工作,一方面是推进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加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方面深化全局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彰显信访工作机构公开、透明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信访局收到的所有来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的规定,对反映的信访事项,都及时进行了登记、受理、转交、督办,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
昭通市信访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