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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3-04
来源: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处罚事由

法律适用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

结果

处罚决定时间

救济途径

2025022611042353442303

昭通市中医医院

缓报流行性感冒传染病疫情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2月26日

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昭卫医罚〔2025〕1号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的规定。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1月15日

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