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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全民 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19
来源: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政发〔2022〕33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全民

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昭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昭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昭通”建设,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云南省体育强省战略和市委“六大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昭通”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健全,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各体育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体质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全市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升级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构建“10分钟健身圈”。推动行政村体育设施提质增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力争实现2.6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持续提升。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共进、融合共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短板,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的健身设施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利用和管理好规划体育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公共绿地、河道沿线等空间资源增设健身设施、球类场地等健身活动场所。支持建设集文化宣传、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打造昭通体育公园,整合校区资源改扩建元宝山全民健身中心,快速推进县市区体育场馆建设,实现一县一场一馆;中心城区、人口较大县规划新建1个以上体育公园,其余县市结合地方场馆布局情况大力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建设150个以上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扎实推进“大健康”步道建设。整合各类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等,推进覆盖全市、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编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管控要求的步道规划,与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实施。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具备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到2025年,各县市区新增健身步道不低于每万人1公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促进社区健身设施增量提质。规划建设便民可达的社区健身场所和设施,统筹考虑学龄前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运动需求。社区游园内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新建居住区按照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或室外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3平方米,其中至少包含一块非标准足球场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可建改并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健身设施条件,满足居民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残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提升公共体育场所使用效率。鼓励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提升场馆使用效益。理清全市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归属和产权问题,积极推动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全面纳入国家、省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范围,推进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全面开放。推动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公共体育场馆运维形式,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应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健全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的健身服务

5.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培育多层次、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团队,推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参与式管理,形成多元联动格局。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到2023建成昭通市体育总会,2025年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乡镇(街道)以上老年体育协会覆盖率80%以上。引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各类型体育赛事,增强社会体育组织内生动力,逐步实现体育社团自主办赛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6.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鼓励非专职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学习体育运动培训技能,充分发挥自身体育业余爱好,为所在村、社区居民提供体育健身指导,帮助青少年培养2项体育运动技能。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探索设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建设全市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加强体医结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7.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故事。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和美丽县城评选内容,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广电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8.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支持开展智能健身等新兴运动。充分运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体育场所查询、赛事活动查询、公共体育场馆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积极引导高校和企业加强全民健身领域有关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做好全民健身系统和个人相关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在城乡社区、商圈、工业园区建设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依托已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分析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健身活动

9.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广泛开展适合各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群数量。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赛事活动,形成“群众天天有活动、社区(行政村)月月有赛事、街道(乡镇)年年有运动会”的局面。在全民健身日、传统和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健身赛事活动。开展球类运动项目业余联赛,组织群众性冰雪项目和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活动;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和民族民间赛事活动,进一步加强武术等昭通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与推广。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类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活动,促进运动康养。发挥各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妇女、残疾人等人群开展适宜性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持续举办水富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绥江龙舟邀请赛、盐津自行车越野赛等具有昭通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努力实现“一县一品牌”。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报备、举办、安全保障、绩效评价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外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0.着力培育壮大体育产业。培育多样化供给的体育消费市场,大力发展体育服务类产业,重点提升“三大球”“三小球”等运动服务水平,拓展攀岩、滑翔伞及冰雪类等项目发展空间;利用昭通金沙江段水域资源,鼓励发展皮划艇、帆船、野水漂流等水上运动项目。加强体育与文化娱乐、购物观光等业态结合,发展夜间体育消费,培育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时尚消费,激发体育消费活力。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支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创新体制机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新型优质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健身器材研发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一批消费吸引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带动力强的健身休闲企业,培育形成以昭阳区为核心的健身休闲服务产业经济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的健身体验

11.深化体教融合。建立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以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为依托,打造昭通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库,以试点学校为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进围棋、象棋、科技体育模型进校园。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以“奔跑吧·少年”为主题,打造市县校体育竞赛体系。持续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和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鼓励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校园体育活动。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及培训活动开展,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为学校活动提供指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2.推进体卫融合。探索建立教体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鼓励各县市区体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设立县级健身健康指导中心,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运动处方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志愿服务等体育卫生融合试点工作,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推进体育教育和卫生健康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模式;推进体卫融合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3.促进体旅融合。因地制宜建设体育旅游融合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设施。积极发挥昭通双向开放门户枢纽作用,打造金沙江沿线体育产业发展区、镇彝威体育旅游发展带,昭鲁、绥水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地。鼓励生态涵养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完善体育设施、融入体育元素,推动健身休闲产业与城镇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商贸建设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运动休闲小镇、体育特色小镇和旅游健身小镇。构建体育旅游融合服务体系,搭建项目招商会等资源推介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户外运动救援机制。各县市区致力打造1个体旅融合精品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分别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确保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经费投入。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三)培养人才队伍。拓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供给。加强青少年体育管理、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建立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库,完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比赛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力度,依托昭通学院、市民族中学、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其他职业院校,强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培养。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推动体育场馆按标准配置AED等急救设施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赛事活动的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的管控责任。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与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宣传媒体要积极介入,挖掘鲜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文化传播、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挖掘有一定影响力、乐于助人、具备相应素质的全民健身活动“明星”和团队领军人物,以榜样的力量塑造人、教育人,激发人们参与全民健身服务的热情。

(六)加强评估指导。本计划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等共同组织实施。市、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