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政发〔2022〕28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昭通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增强气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昭通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气象服务保障的多样化需求。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抓手,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70%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92%以上,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2800平方公里以上,气象现代化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监测更加精密,预报更加精准,服务更加精细,全市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三)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立体协调精密监测系统,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滚动升级老旧气象观测站,加密布设地面气象观测站,2025年前实现乡镇(街道)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全覆盖、2035年前实现重点行政村建成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实现气象及衍生灾害重点防治区平均间距达到5公里。在东部、北部区域建设2—3部X波段天气雷达,弥补雷达垂直观测盲区;在南部区域建设2—3部风廓线雷达,丰富灾害性天气监测手段。大力推进特色产业、旅游、交通、能源电力、生态、森林草原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打造综合智能气象观测业务。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全面推进气象研究型业务建设,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依托智能预报业务平台,建成无缝隙、精准化、智能型气象预测预报业务体系,完善覆盖网格预报业务和全流程的检验评估业务体系。不断改进暴雨、强对流、寒潮、干旱等高影响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70分钟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依托省级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打造集约、安全、智能气象信息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间气象相关数据获取、汇交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智能安全可靠气象信息系统。(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交警支队、市水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
(六)大力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加快推进昭阳、镇雄、巧家、盐津、大关等县级气象台站异地搬迁建设。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全力打造昭阳、镇雄、威信、盐津、永善气象高质量发展示范台站。(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七)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实施气象灾害精准靶向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农业干旱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气象预警信息快速发布能力建设。依托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构建畅通、高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实现行政村(社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应急广播技术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增强农村、边远地区、特殊群体等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压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等制度。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昭通气象科普基地。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十)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布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作业装备升级换代改造,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技术能力。打造全省一流的昭阳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鲁甸人工增雨效益研究基地,建设彝良人工防雹作业示范点。围绕人畜饮水、库塘蓄水、工农业生产、土壤和生态植被水分涵养、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以昭通农业气象试验站为基础,探索建设全省一流的昭通市农业和生态气象服务基地,大力提升气象为农业和生态服务能力。建设苹果、马铃薯、烤烟、特色竹、花椒、天麻、特色养殖、热带水果等特色产业气象服务体系;面向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发展精细化、个性化气象服务;开展农特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气候规划。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加强灾前防灾防损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气象影响评价。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和作物病虫害风险预报预警。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昭通银保监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实施“气象+”赋能行动精细化气象服务。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开展分行业、分灾种精细化气象服务。围绕能源、交通运输、森林草原防灭火、旅游、特色产业、生态等重点领域开展定制化、个性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实施智慧城市气象服务保障,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强化电力安全运行气象保障。加强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做大做强气象产业。(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昭通供电局、昭通机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建立气候变化监测发布制度。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大山包国家湿地公园、铜锣坝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长征公园、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水河流域、金沙江流域、白水江横江流域、洛泽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气象服务和气候变化、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估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乌蒙山管护局、药山管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保障。围绕“双碳”目标,加强生态气象地面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开展生态气候变化研究和支撑昭通实现“双碳”目标的生态气候评估和预测业务。加强面向重点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服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围绕生态康养旅游打造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宜居地、气象公园等气候生态品牌,昭鲁坝区、赤水河流域的镇雄、威信建成避暑旅游目的地,白水江横江流域的彝良、大关、盐津、金沙江流域的永善、绥江、水富、赤水河流域的镇雄、威信建成中国天然氧吧,巧家打造避寒胜地。(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渔洞水库管理局、乌蒙山管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是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要专门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规划体系,统筹做好支持保障。加强与省级气象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努力争取更大支持。
(十六)加强气象法治建设。大力推进地方性气象法规立法,健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服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将各行业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实行统一监管。健全完善防雷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气象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特色竹、苹果、花椒、马铃薯等特色产业、风光水储等清洁能源气象标准研究,抓实抓牢发展主动权。
(十七)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大力实施气象研究型业务,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扁平化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高校、科研院所等的交流合作,着力破解昭通气象防灾减灾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科技部门要支持气象领域科研项目建设。加大气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市县两级有关人才计划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切实加大对推动昭通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气象事业发展稳定的地方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同城待遇标准落实气象工作者地方性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励和社保等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昭通气象高质量发展。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