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框架》编制,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及措施,是未来五年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一、“十二五”时期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向前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础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健全
1.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
先后将未参保集体企业相关人员、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及原民办教师等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妥善解决了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4年合并实施两项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养老保险“双轨制”正式终结。至此,我市涵盖各类群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全面建立。
2.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大病保险覆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4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7元。报销比例由最低75%提高到8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个人缴费改为个人不缴费,且最高支付限额由年度6万元提高到年度20万元。
3.工伤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更加健全。
在我省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同时,切实采取措施加大老工伤统筹管理工作力度,通过与市直、各县区关破改制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将全市3601名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每年支付老工伤人员各种待遇1000多万元,全面解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负担,解决了老工伤人员后顾之忧,有效避免了因工伤待遇引起的老工伤人员上访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保险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1万人、287万人、40.2万人、11.9万人、18.08万人、16.22万人。覆盖的范围逐步从城镇扩大到乡村,从城镇职工拓展到城镇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全体适龄城乡居民,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到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

(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
“十二五”期间,我市连续5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15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已达到2122.8元,较2010年增长了920.8元,年均增长12%。36565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全市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全市企业离休人员月人均增资535元。“十二五”期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付32.48亿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55元每月提高到75每月,增长幅度达36%。“十二五”期间,全市53.9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共领取养老待遇16.2亿元。
3.医疗保险方面。
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81%,较“十一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较“十一五”末提高1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病种由22种增加到32种,起付金由500元降低到300元。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年度限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报销比例由25%提高到50%。
4.失业保险方面。
截至2015年12月,累计对8756名失业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等共计5496.24万元,先后组织366名失业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25.98万元,有效地推动了失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借用结余失业保险基金8000万元补充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扶持7000多人创业,并带动1.8万余人实现就业。为172户18985人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6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支持就业、稳定岗位的作用,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缓解了企业因经济下行带来的沉重压力,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就业、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
5.工伤保险方面。
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增加待遇最高达到1725元/月;2015年工亡人员一次性待遇达59.9万元。“十二五”期间,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7亿元。其中,及时完成了彝良“907”地震、鲁甸“803”地震震后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保障等工作,预计需支付震后工伤保险待遇4663万元,现已支付2873万元。
6.生育保险方面。
生育待遇中剖宫产单胞胎从3000元调整到4000元,剖宫产双胞胎从4000元调整到5000元,生育双胞胎以上,每增加1胞胎从1000元调整到2000元,增加了难产单胞胎3000元,难产双胞胎4000元的待遇标准项目;计划生育标准中放置宫内节育器从100元调整到500元,摘取宫内节育器从100元调整到300元,输卵管结扎术从1500元调整到2000元,输精管结扎术从500元调整到1000元,并将生育并发症、产前检查和产后营养补助费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十二五”期间,累计支付生育保险待遇7196万元。
表2:“十二五”时期我市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增长情况
项 目 | 2010年 | 2015年年底 | 比“十一五”末增长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元/人·月) | 1202 | 2122.8 | 76.61%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元/人·月) | 55 | 75 | 36% |
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元/人·月) | 459.17 | 774 | 68.57%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 | 75 | 82 | 7% |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 | 60 | 71 | 11% |
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元) | 240 | 490 | 104.17% |
(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推进。
全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城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队伍,初步探索建立了村(社区)协办员队伍。截止2015年12月,我市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5.8%。
2.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实现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和经办。不断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质量建设,“十二五”期间,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管理相关制度10个,并从2014年起,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市各经办机构开展了“数据质量年”活动,通过自查—检查—整改的基本环节,全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准确性得到很大提升,数据应用分析得到明显加强。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购药即时结算,水富、盐津、绥江城镇职工参保人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点对点直接结算。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昭通市结合“互联网+社会保险”发展思路,在全省率先开通个人账户微信查询、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网站办理、经办业务下沉到村级并在县乡村之间通过网络实时办结、在村级设置金融服务网点实现缴存保费和领取待遇不出村。
3.社保基金管理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不断完善,有效规范和加强基金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各项基金专项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及欺诈行为,以查促健、纠建并举,促进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迈出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督的新步伐。
4.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
规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档案管理2013年顺利通过全省达标验收。创造性地实行了视频认证、上门认证、系统认证相结合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极大地方便了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告知工作,从2013年开始,市本级每年向市级参保人员告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和待遇享受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8个,从组织风险控制、业务风险控制、基金财务风险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标准和做法,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得到加强。开始实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开展社会保险精算研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统计水平不断提升。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和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市本级、部分县区启动了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
(五)社保基金规模和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2011年-2015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累计109.51亿元,支出83.91亿元;滚存结余50.73亿元,比“十一五”末(17.55亿元)增加33.18亿元。基金收入的稳定增长,为确保发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提高基金保值增值效率,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昭通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方案,截至2015年年12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达到36.41亿元,定期存款率达到71.8%。基金互助共济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得到了有效发挥,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表3:“十二五”时期昭通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 基金收入 | 基金支出 | 滚存结余 | 定期存款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40.5 | 34.28 | 21.51 | 16.10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30 | 16.2 | 13.8 | 10.6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30.22 | 25.41 | 10.6 | 6.86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3.18 | 3.29 | 0.16 | 0 |
失业保险 | 0.91 | 0.31 | 3.68 | 2.45 |
工伤保险 | 3.5 | 3.7 | 0.4 | 0 |
生育保险 | 1.2 | 0.72 | 0.58 | 0.4 |
合 计 | 109.51 | 83.91 | 50.73 | 36.41 |
二、“十三五”时期健全和完善昭通市社会保险体系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昭通篇章的关键时期。健全和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既面临重大挑战,也面临良好机遇。因此,必须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十三五”时期的形势,才能理清思路、找准目标、精准发力。
(一)面临的挑战
1.老龄化趋势对社会保险体系带来新冲击。
“十三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有5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60%。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5万人,占6.81%。目前全国、全省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正日益加快,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对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产生较大压力,对完善发展老年服务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2.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社会保险带来新挑战。
我国经济发展逐步由高速增长转变为“新常态”稳步发展,经济增速有所放缓,要进行结构优化升级等调整和改革,如果不主动积极作为,“等、靠、要”,改革不成功,就会出现经济增速放缓,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甚至掉进“中等收入陷阱”。
此外,我市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日益突出,重工业靠资源,轻工业靠烟草,过度依赖原材料工业,发展方式粗放,第二、三产业总体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市一批落后产能矿山的关闭,也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调结构转方式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享受产生较大影响。
3.市场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以及人口流动性增大对社会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我市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第一、第二产业就业人数逐步减少,第三产业就业人数逐步增加。预计未来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就业形式更加多元化,非公有制企业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大大增加,就业流动性不断增强,如何把这些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如何做好不同人群、不同制度和不同地域间社会保险有序衔接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4.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需求和期望对社会保险能力形成了新压力。
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使社会保险工作愈发呈现覆盖全民、统筹城乡、跨制度衔接、跨地域协同的特征。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整体待遇水平不高、基金统筹层次低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且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这不仅需要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上的相互配套,流程上的相互衔接,也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地为群众提供服务,通过构建高效运行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让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二)有利的条件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社会保险更加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寄予更高期盼。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保险工作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实践经验和理论储备更加丰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也将更强。
1.国家更加重视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总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采取特殊措施,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社会保险水平,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战略和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为“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
2.昭通市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
经过30年经济快速增长,我市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GDP总量不断扩大,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奠定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3.昭通市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步。
依法治市方略的全面实施,各项改革任务的深入推进,一些制约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藩篱逐步拆除,为我市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昭通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经过多年的扎实推进,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加快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必要的工作基础。
三、“十三五”时期健全和完善昭通市社会保险体系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十三五”期间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住改革和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城镇化、老龄化给社会保险制度带来的严峻挑战,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工作方针,努力建设人人享有基本保障、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逐步加强、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高效便捷、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社会保险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政府主导原则。
要以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政府主导,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3.注重公平性原则。
要在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约束功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险。
4.适应流动性原则。
要更好地适应人员跨城乡、跨地区、跨就业形态流动的形势,稳步提高各险种的统筹层次,健全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实现社会保险的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5.可持续发展原则。
要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实现社会保险制度长期平稳运行。
6.多层次保障原则。
要在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以及商业保险等补充性社会保险事业。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险制度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群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群体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公平。具体目标如表4:
表4:“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属性 |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00.1 | 311.28 | 314.88 | 316.11 | 316.94 | 318.2 | 1.20% | 约束性 |
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万人) | 13.1 | 23.78 | 26.88 | 27.61 | 27.94 | 28.2 (机关事业单位13.5万人) | 16.57% | 约束性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万人) | 287 | 287.5 | 288 | 288.5 | 289 | 290 | 0.21% | 约束性 |
2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0 | 40.84 | 484 | 494 | 504 | 514 | 65.99% | 约束性 |
3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08 | 18.56 | 19.04 | 19.52 | 20 | 20.5 | 2.54% | 约束性 |
4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22 | 16.37 | 16.53 | 16.69 | 16.84 | 17 | 0.94% | 约束性 |
5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1.9 | 11.95 | 11.99 | 12.03 | 12.09 | 12.13 | 0.38% | 约束性 |
6 |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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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
| 预期性 |
7 | 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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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
| 预期性 |
8 | 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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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
| 预期性 |
9 |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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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预期性 |
10 | 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万张) | 270 | 311.28 | 484 | 494 | 504 | 514 | 13.74% | 预期性 |
四、“十三五”时期健全和完善昭通市社会保险体系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取得决定性胜利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因此,要用改革的思维引领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研究推出更加积极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确保“十三五”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十三五”健全和完善昭通市社会保险体系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完善覆盖职业人群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
(一)进一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工作
针对目前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化”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参保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保险覆盖所有适合人群。
1.积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及法制化工作。
(1)积极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工作。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数据质量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人账户信息,建立对账查询制度,逐步完善个人账户,推进个人账户实账管理。配合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动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落实共享发展理念,让全市人民在养老保险中有更多获得感。推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办法。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制度,试行社保基金三年滚动预算。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同步建立职业年金。探索研究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衔接互补。
(2)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要依托组织部门“云岭先锋”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六个统一”的要求,全面建成基层服务平台,让群众不出村就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经办业务。二是全面推行参保群众直接到金融机构缴纳保险费用,确保基金安全。三是全面启用金融社保卡,进一步方便全市130多万外出务工农民在异地参保缴费。
(3)妥善解决农民工、农转城人员、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问题。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畅通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通道,提高续保率。在城镇就业的农转城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农转城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落实征地补偿“先保后征”机制,引导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健全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推进整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规范统一大病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提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扩大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2)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为主,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实施医疗保险服务职能智能化监控系统,建立事后审核、事中监控、事前预防“三位一体”监控体系,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以协议规范“两定机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将医保医师管理纳入服务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延伸监管。
3.推进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设。
(1)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坚持“保障生活”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原则,积极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支持企业在岗、转岗职工技能培训支出,提升企业职工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坚持“保障生活”与“预防失业”相互兼顾的原则,将失业保险制度功能逐渐由“事后”生活保障向“事前”预防失业方向转变。坚持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与扩大使用范围互相协调的原则,提升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以提升基金抵抗风险的能力,为扩大基金使用范围奠定制度基础。
(2)建立完善工伤预防和康复制度体系及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工伤预防制度建设。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通过经济奖励惩罚机制,发挥其调节功能,有效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做强工伤康复工作。
4.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统筹衔接。
以促进城乡统筹、更好适应流动性为目标,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制度接轨,实现同类社保制度相互贯通、有机衔接。要继续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更加顺畅;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健全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扶贫开发等政策以及教育、住房、社会救助、慈善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
(二)持续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范围
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是一张民生保障安全网,巩固和扩面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最终实现全民参保,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
1.健全巩固和扩大参保面工作机制。
要注重提高参保人员中实际缴费人员所占的比例,切实保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质量。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门力量送法上门,同时,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以及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上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缴费意识,形成广大劳动者关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自觉参保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2.确保重点人群参保。
在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做好进城农民工、非公有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将城乡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实施建筑业“同舟计划”,在2017年将全市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3.强化参保续保帮扶。
完善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补贴范围,加大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帮扶力度。帮助困难断保人员续保缴费。
(三)确立适度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针对社会保险“待遇碎片化”问题,逐步建立保障水平和待遇差距合理,相对和谐的待遇享受机制,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要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走向和我省具体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加大社会保险领域的改革创新力度。
1.积极研究社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新机制。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做好调查研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2.建立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中央提出的“要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的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等政策的调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
3.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与支付相适应的筹资和待遇支付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医疗费用上涨、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医疗保险基金可及等因素,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4.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调待机制。
根据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合理控制费率水平,消化过多基金结余,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研究逐步统一和完善全省生育保险筹资及待遇的政策措施,为实现生育保险全省统筹奠定基础。
(四)创新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
按照“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规范服务、分步推进”的思路,探索建立大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
1.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
按照国家的要求,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互济能力。
2.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基金预决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动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基金违规违纪案件和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开展基金安全评估,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有效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3.积极探索基金保值增值和筹资新途径。
在执行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存银行和购买国债两种方式基础上,按照国家及省级的政策规定,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筹资的新途径。
(五)推进社会保险体系标准化建设
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类社会保险标准,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社会保险管理标准、服务标准、设施设备标准和技术标准等,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社会保险数据库,合理划分和设置人员岗位,明确岗位工作内容、程序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1.大力推进“互联网+社会保险”建设。
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人社云”大数据,建设“电子社保”“掌上社保”,整合五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个人账户信息网上查询、社保政策网上咨询、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实现社会保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依托互联网的普及,适时下沉经办服务,实施行政村和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建立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区的社保协管员队伍,将社保服务的内容延伸至所有行政村和社区,业务可通过互联网实时办结,实现老百姓“政策咨询不出村、就业服务不出村、社保办理不出村、权益维护不出村、金融服务不出村”。
2.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
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目标,全面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进度,扩展社会保障卡发放人群,进一步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卡跨地区接入工作,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开展基层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乡、村两级人社政策、业务的快速宣传和部署,实现获取信息可自助,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市全民参保登记,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对比、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全国联网和适时更新,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确认,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对参保人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表5:昭通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重大项目
项 目 | 项目覆盖范围 | 投入规模 | 资金来源 |
医疗服务智能化 监控系统项目 | 经办机构“两定”机构联网 | 800万元 | 争取省级投入 |
五、昭通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研究
“十三五”期间,要围绕中心工作,紧紧抓住社会保险实施中已经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借鉴省内省外先进经验,探寻改革创新突破点,切实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对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社会保险“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并将社会保险基础建设资金列为公共财政政府预算,保障社会保险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为确保昭通市社会保险“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一方面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宣传动员,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另一方面,要建立确保规划落地的长效机制,对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新闻宣传工作,完善舆论宣传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准确分析研判,加强社会保险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宣传激励机制。加大舆论宣传投入力度,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与相关新闻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