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昭通市审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反映市审计局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昭通市审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3.审计结果公告;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
公众可登录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t.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找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昭通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
公众可通过微信关注昭通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昭通审计(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昭通大道10号
电话:0870—2120281。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昭通大道1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0870-2120281;
传真号码:0870-2120281;
邮政编码:657000;
电子邮箱:ztshenji@126.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昭通市审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昭通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昭通大道1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0870-2120281;
传真号码:0870-2120281;
邮政编码:657000;
电子邮箱:ztshenji@126.com。
(二)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昭通大道1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0870-2120281;
传真号码:0870-2120281;
邮政编码:657000;
电子邮箱:ztshenji@126.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0-2239003,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邮编:6570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昭通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昭通市审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