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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9-10
来源: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特制定《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相关解读材料;

2.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内容;

3.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需要提示市民防护或规避的信息;

5.对排污许可问题的研究及管理情况;

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7.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涉密信息除外);

8.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9.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10.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11.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府环境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公开。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1.市生态环境局设置的“市民之家”的接待窗口(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服务大厅1楼31-36号综合窗口),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昭通市生态环境局507室(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419号,电话:0870-3187678),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或者“市民之家”服务大厅1楼31-36号综合窗口,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4.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注: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流程

1.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分管局长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市生态环境局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419号;

联系电话:0870-3187678;

传真号码:0870-3187331;

电子邮箱:ztshbjbgs@126.com。

(二)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419号;

联系电话:0870-3187678;

传真号码:0870-3187331;

电子邮箱:ztshbjbgs@126.com。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拨打12369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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