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02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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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昭通市委: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工伤保险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您们立足昭通实际,在昭通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由市人社局主办。提案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讨论。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但现实中,仍有部分小微企业参保意识不强,不参加工伤保险,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赔偿能力低。根据贵单位的建议,现就我们的做法、基本情况、下部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昭通市相继将老工伤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2015年将建筑项目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2018年以后进一步将按项目参保扩大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等建设项目,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2022年将邮政快递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随着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3年通过政策宣传、调研座谈、执法保障等措施,将渝昆高铁、鲁巧高速等大型建设项目纳入工伤保险,项目覆盖盐津县、彝良县、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将近3万人纳入保障。2023年末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93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3.6万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9.25%,目标任务完成率居全省第一。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为2724名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了待遇保障,充分发挥了工伤保险在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和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在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方面的作用。
(二)工伤认定情况
全市的工伤认定工作由市级负责,委托县级受理、调查、送达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2023年全市共办理工伤认定案件2465件,其中认定为工伤2106件,不予认定为工伤71件,因劳动关系争议等原因中止办理288件未结案。共完成150件行政复议诉讼结案案件办理,其中复议41件、一审66件、二审34件、再审9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情况
按照国家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须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为方便职工就近申请,我们委托县市区人社局进行申请资料的收集,然后送市级完成鉴定工作。2023年共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133件,受理2133件,共组织鉴定20批次,完成鉴定2155人(包含2022年的申请),其中完成上年申请鉴定300人,余278件申请已安排在今年的1、2月完成鉴定。
(四)规范劳动用工,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情况
1.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
2006年人社部建设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用工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当地人社部门登记备案;2018年人社部开发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系统,实行网络线上备案制度;2023年12月推动行电子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全面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普及应用。按照《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的通知》要求,加强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使用,我们主要以“五进”活动为抓手,通过微信、QQ以及支部主题活动为载体,向企业宣讲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用场景、相比纸质劳动合同的优势等,同时对企业业务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提高了企业对电子劳动合同的知晓度、认可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止12月,全市共有85家企业开通电子劳动合同权限,签订电子劳动合同196份。
2.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制度,对用工秩序进行整治
开展劳动监察,推进工伤保险扩面。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结合开展劳动用工秩序专项整治、“稳薪行动”“安薪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督促企业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2022年以来已对11家企业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渝昆高铁项目、鲁巧高速项目、昭通市皇马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二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限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用工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限内的所有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3.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
贯彻落实省、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精神,引导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一是开展劳动用工“义诊”。随机抽取7家企业参加云南省2023年劳动用工“义诊”活动,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总结,帮助企业查找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漏洞,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二是制定出台《昭通市企业规模裁员工作指引》。对停工停产、经济性裁员、规模裁员企业,组织仲裁、工会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深入走访了解,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制定裁员方案并稳妥组织实施。
4.强化仲裁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作用
以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持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指导,全面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普及应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狠抓劳动人事争议案源防控,健全多元化处理机制,调、裁、审一体贯通,仲裁办案质效显著提升,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2694 件,调解成功率 83.04%,仲裁结案率 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伤保险政策、制度和业务经办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工伤保险参保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小微企业、小型建设项目不愿花小钱,认为不会发生工伤事故,不参加工伤保险,但发生事故后又不想承担社会责任,且赔付能力较低。
(二)劳动用工不够规范,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更有甚者,为应付有关部门进行的督促检查,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规避各种用工风险,逃避应由其承担的各种责任。工程建设领域层层分包、违法分包转包情形突出,劳动者根本就弄不清楚自己倒底是为谁工作。又因工伤认定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增加了工伤职工维权时间和成本。
(三)因工作量大,人员配置不足,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超期的情况还未彻底的扭转过来。在工伤认定方面,因人社部门的权力有限,工伤认定调查核实工作较困难,相关部门不协助,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中止办理的案件数量较多,这部分案件无法在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限内完成劳动关系的确认和工伤结论的作出。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前几年受疫情的影响,为落实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积压了较多的鉴定申请,我们用了去年整一年的时间才基本消化完毕,跟上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扩大制度保障范围,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
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是针对传统的用工方式设计,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部分网约车、外卖员等新就业形式相对灵活,暂时无法直接纳入到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目前,国家已经在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现在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执行统一的工伤保险政策,待省级出台相关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后,我市将按政策规定执行,确保新就业形态等群体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2.扎实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抓住重点群体参保扩面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建设项目参保,做好彝岔、沿江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动员工作。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点对点开展政策宣讲、上门进行业务经办指导,加强与项目指挥部联系协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主动参加工伤保险。二是持续推动快递行业参保,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联系协调,联合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找准问题短板,进一步推进快递企业、基层网点及快递员参保工作。三是持续推动职业病危害企业参保,加强与卫生等部门联系,掌握相关企业名单,及时收集汇总参保情况,督促未参保单位及时参保,进一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四是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参保,通过查询市场主体与参保名录库进行比对等方式,建立完善未参保单位台账,将参保责任压实到县(市、区),逐户动员未参保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
3.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培训宣传。以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费率大幅下降为契机,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一是通过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在网上发布通告、告知书、小视频等,负责人直播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宣传。二是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宣传袋、宣传画到人流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三是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面对面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回答企业关切的问题,现场帮助解决企业面对的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工伤认定工作,提高认定案件办理质效。一是拓宽思路,多措并举,依法调查取证,尤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最大限度防止关键证据灭失,全面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力保每一个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是提升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把“政策熟、业务精、作风好、服务优”作为队伍建设目标,建设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攻坚、能奉献的工伤保险干部队伍。三是减少材料,缩短时限。减少工伤认定前公示、工伤认定前公示报告、工伤认定前公示图片等非必须的材料,把受理时限压缩,作出结论文书都在法定时限内。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交警、医院等部门的对接,畅通调查取证渠道;进一步与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沟通交流,争取对工伤认定疑难点达成共识,确保更客观公正办理工伤认定案件。五是施行市县区分级办理工伤认定。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我市工伤认定工作,使工伤认定业务更加便民高效、管理责任更加明晰,权责统一,更加符合“放管服”的要求,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风险防范。
(三)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准确度,提升鉴定质量和效益。充分挖掘自身潜能,想方设法协调各方支援,管理好劳动能力专家库,增加鉴定频次,缩短鉴定时间,不断提高劳动能力鉴定水平,全力提升我市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和效益,为全市申请鉴定的伤病残职工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四)建立和谐劳关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建设项目施工期限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用工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建设项目施工期限内的所有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劳动者工伤保险等合法权益。
2.持续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人社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和监测方式,及时防范和处置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聚焦环卫、保安、辅警、编外教师等重点群体,分行业开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重点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劳动用工领域 50 项具体指标 113个问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措施办法,完成年度迎评各项工作。
3.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效。持续健全“预防为主、调解为主、裁决为辅、裁审衔接”的柔性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到立案前、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的全过程,让“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在确认劳动关系用于工伤认定案件处理时,仲裁与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联合,根据工伤能够鉴定的等级开展调解,及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进一步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有效减少劳动者诉累。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充分吸纳和落实好您们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为昭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贡献人社力量!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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