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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民进昭通市委: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降低安全风险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6日与贵单位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首先,十分感谢贵单位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提案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落实好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相关政策,我委主要从以下方面推动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制定完善主诊医师备案制度。明确主诊医师备案应具备基本条件、备案专业,制定统一备案程序、备案申请表,建档保存备案工作相关资料,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提供保障。二是高度重视主诊医师监管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主诊医师监管力度,对医疗美容机构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违规核定、备案主诊医师信息的,对超专业范围、非备案主诊医师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保障医疗安全。二、对提案的答复(一)制定完善主诊医师备案制度。2024年4月,市卫健委拟定印发了《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应具备基本条件、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制定统一的备案流程图和备案材料清单、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美容主诊医师临床工作证明、美容主诊,医师核定情况一览表等相关资料。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医师本人和医疗机构共同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信息,经医疗机构核定事项后,备案资料统一由医疗机构报送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驻政务中心后台完成美容主诊医师制证和发证工作。(二)加强美容主诊医师监管工作。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医疗安全。凡不符合美容主诊医师条件、仍违规上报主诊医师备案的,或超出主诊医师专业类别开展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以及在未取得医疗美容服务资质的场所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对医疗机构、医师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全市目前共有公立医疗机构美容科9家,民营医疗美容机构18家,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卫生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医疗美容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场所2560户次,共计立案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5起,罚款17.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78元,移交司法机关2件。三、下步工作重点市卫健委将进一步落实《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卫医发〔2017〕24号)要求,不断规范医疗美容执业管理。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252

白庆康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山区乡村医生待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8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提议:专题研究村医准入政策,稳步实施。在“实施乡村医生学历能力双提升”措施中,选拔实用型人才,纳入卫生院编制管理,稳定其待遇,特别是边远山区村医给予政策倾斜,稳定队伍,着力解决基层网底“最后一公里”难题。二、对提案的答复(一)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全市有村卫生室1344个,有乡村医生4310人,每个村卫生室均至少配置1名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执业。男性乡村医生1442人、女性乡村医生2868人,其中本科学历218人,专科学历1727人,中专学历2305人,中专及以下学历60人,取得执业医师13人、执业助理医师132人,取得护士、护师资格证727人。2023年,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约4.53万元。一是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规定严格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由卫生院统一管理。二是全面实行乡村医生乡管村用。从2020年起,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为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三是加强乡村医生考核。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收入分配的依据。(二)多措并举促进乡村医生能力和水平提升。一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19年,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及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19〕73号),为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提供政策依据。目前,11县市区均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购买工作,彝良县、威信县、盐津县、绥江县和水富市兑现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二是及时补充乡村医生空缺岗位。2020年以来,新招录近600余名医学类毕业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里面,其中招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31人。三是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2023年,组织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160名乡村医生进行考前专题培训,其中31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驻672名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目前,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为27.1%。四是不断提升乡村医生学历。55岁以下乡村医生均达到中专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为45.13%。五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昭办发〔2023〕20号)明确,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对4310名乡村医生进行3个轮次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培训期间定期考核和3年后综合考核淘汰机制。2024将举办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班13期(已完成2期)。(三)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乡村医生工资收入主要由5方面组成:一是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基本工资。省级补助300元/人·月、市级配套100元/人·月、各县(市、区)补助标准根据当地财政实际情况配套(最低标准均在100元/人·月以上),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可领取财政补助6000元。二是基本药物补助。对提供诊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根据服务乡村人口数按照平均约8元/人兑现补助。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照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四是一般诊疗费收入。村卫生室现在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医疗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6元(处方)、7元(肌肉注射)、9元(静脉输液),主要通过医保报销实现。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对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情况,经考核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签约对象,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12元/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签约对象,县级医保配套12元/人。市卫健委联合市财政局每季度都对县市区乡兑现村医生补助资金进行一次追踪督导,确保乡村医生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四)乡村医生身份实现突破。为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卫生健康事业。2024年,从国家层面出台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政策,乡村医生农民身份首次实现突破,我委也积极推动该政策落地,目前,拟定向招聘乡村医生29名、新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44名纳入事业编制充实到边远村卫生室。三、下步工作重点我委将进一步用好用活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政策,统筹谋划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岗位资源配置,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的比例,将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并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计划,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422

施云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帮扶加强东西部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3月21日与您进行了电话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早期加强沟通,受援医院应积极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联系沟通,先确定发展方向、专业人员选择方式,选择2-3个专业方向,精准定位,选派合适的专业专家精准帮扶。对于不能选派人员驻点帮扶的薄弱科室,经过沟通,可以通过柔性引才的方式,通过工作室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扶,提升科室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的帮扶力度,加强业务交流,通过多种方式,网络培训、专家短暂帮扶、网络会诊及派出人员进修学习,切实提升重点专科、薄弱专科业务能力及建设水平。三是受援医院应合理安排,充分发挥专家特长和优势,提升专科服务能力。二、对提案的答复(一)提案中提出“早期加强沟通,受援医院应积极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联系沟通,先确定发展方向、专业人员选择方式,选择2-3个专业方向,精准定位,选派合适的专业专家精准帮扶。对于不能选派人员驻点帮扶的薄弱科室,经过沟通,可以通过柔性引才的方式,通过工作室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扶,提升科室服务能力”的建议。昭通市卫健委和上海三个区卫健委高度重视东西部医疗协作工作,分别成立了“东西部协作卫生健康结对共建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推进各项工作。昭通市卫健委分别与松江、闵行和普陀区卫健委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三个区12家医疗卫生机构先后与我市10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院院对口帮扶合作交流”协议,确定工作目标、机制建立、帮扶内容等。每年初,市卫健委收集汇总各医疗卫生机构急需新建或发展的学科,与三个区卫健系统深度沟通,以“强基础、保重点、促发展、见实效”为原则,确定帮扶医院、支医专家和进修医院。三年来,三个区共派出68名医疗专家到我市十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帮扶。医疗专家深入临床一线,针对医院实际,手把手传授先进的医疗技术、传播先进的医疗理念、提出工作思考及建议。在专科建设方面,帮建耳鼻喉科、儿科、中医科、胸痛中心、神经外科、创伤、卒中、胸痛等专科;2024年申报400万元帮助彝良、盐津、大关3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县人民医院开展专科建设,并援建绥江县中医医院,溪洛渡镇、卯家湾、兆佳坝3个卫生院;2024年申报了盐津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同时,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全市共建立特色专科15个;建成县级医院薄弱专科24个、成功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3个、申报临床服务五大中心36个、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实现全覆盖;镇雄县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永善县、镇雄县中医院成功晋级三级中医医院,受援医院全部通过省级二级甲等医院复审;镇雄、鲁甸、彝良、昭阳、永善、盐津、绥江县人民医院等7家单位通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验收。受援医院共建立专家工作站128个,柔性引才86人,实现了医疗帮扶从“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转变;盐津县、彝良县人民医院成果论文在国际SCI期刊成功发表,实现了县级医院科研“零突破”。(二)提案中提出“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的帮扶力度,加强业务交流,通过多种方式,网络培训、专家短暂帮扶、网络会诊及派出人员进修学习,切实提升重点专科、薄弱专科业务能力及建设水平”的建议。在市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下,昭通市卫健系统已累计选派261名医疗技术和管理人员到上海三个区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其中:组织部项目选派人员251名,闵行区项目选派人员10名;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又先后选派218名本土医生到帮扶医院跟岗学习和进修。进修方向涉及骨科、消化科、中医科、康复科、超声科、感控、儿科、急诊科、肾内科等几十个学科。赴上海进修学习是昭通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临床实践、学术交流、技能培训等方式,学员在医疗专家的带教下,学习了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此外,学员还与上海医疗专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上海医疗专家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理念,以及终身学习的精神。通过1至3个月的跟班进修学习,学员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业务技能,在理念和操作层面均有较大提升,对更好地把握新时期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方向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三)提案中提出“受援医院应合理安排,充分发挥专家特长和优势,提升专科服务能力”的建议。市卫健委将将对口帮扶融入卫生健康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导,不定期到各受援医院开展座谈调研,了解帮扶人员驻点和工作开展情况,协助解决帮扶人员工作、生活需求,打通帮扶工作存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不断提升对口帮扶工作质量。目前,全市对援昭医疗人才落实关心关爱相关要求,在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营造舒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021年闵行区第五人民医院帮扶医生王洋在永善县医院成立“王洋博士泌尿男科工作室”并完成首例后腹腔镜下肾癌根治术,并通过远程会诊、手术示教、培训及专家门诊等,带动县医院外一科泌尿专业发展。2021年闵行区中心医院帮扶医生 蒋东真在永善县中医院泌尿外科,通过查房带教、手术演示指导等,医院泌尿外科手术量大幅提升,比如“经尿道前列腺等离子切除术”,2021年上半年平均每月不到2个,9-10月就增加了3倍,且预后良好。2022年闵行区中心医院帮扶医生宋小飞在永善县人民医院带领医院团队成功开展医院首例“经阴道中段尿道无张力悬吊术(TVT)”治疗女性压力性尿失禁、“腹腔镜下肾实质+输尿管联合切开取石术”、“腹腔镜下右侧肾上腺肿瘤切除术”、“腹腔镜下左侧肾输尿管根治性切除+肾蒂淋巴结清扫术”等手术,带教成效明显。2023年闵行区中心医院帮扶医生李阳芳在永善县中医医院开设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内分泌专病门诊,填补了中医院月经不调、PCOS、围绝经期综合征、不孕不育、复发性流产等方面的空白;闵行区肿瘤医院帮扶医生党雪菲开设胃肠道肿瘤专家门诊,为中医院肿瘤防治工作开展开启新篇章;此外,帮扶团队还开展了义诊、培训等,推动永善县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能力提升。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工作职责,通过协议帮扶、人员互派、技术援助等形式,在专科建设、专业技术方面,进一步沟通所需所能,互派昭通急需人才交流学习,则促进重点专科、薄弱专科业务能力及建设水平提升;统筹、指导、督促受援单位进一步发挥帮扶医疗人才的优势,努力推动人才互派、观念互通、技术互学、作风互鉴落实落细。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21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265

民盟昭通市委: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10日与您委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在“潜量”上下功夫,强化政策执行;二是在“增量”上下功夫,加大培养力度;三是在“存量”上下功夫,优化分布结构;四是在“质量”上下功夫,提高薪酬待遇;五是在“变量”上下功夫,强化政策支持。二、对提案的答复(一)在“潜量”上下功夫,强化政策执行。我市自2010年开展定单定向工作以来,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4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16〕6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11个县(市、区)卫生局广泛宣传,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申报培养,全力协调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增加定单定向编制名额,解决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到定向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就业,确保培养项目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招录5年制本科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596名和3年制专科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51名。现已安置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536人,其中:2016年23人,2017年21人,2018年85人,2019年129人,2020年68人,2021年87人,2022年安置43人,2023年安置80人。所有定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毕业后立即安排到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按照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发〔2018〕1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以来,我市共安置特岗全科医生34人,其中:2018年安置25人,2024年安置9人。通过全科医生培训和安置工作,鼓励更多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工作,有效激发了全科医生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较好地缓解了基层卫生院全科医生人员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二)在“增量”上下功夫,加大培养力度。自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培养工作以来,我市积极争取省卫生健康委的关心、支持,共建成培训基地4个,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个(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昭通市中医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个(镇雄县人民医院、鲁甸县中医医院)。平均每年招收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数约200人。由于培训基地主要是由省级统一管理,市级协助指导,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周期等均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文件开展工作,培训经费和培训人员补助经费全部由国家、省级承担,专款专用。通过2023年加强全科医生管理工作以来,截至2023年底,全市每万人全科医生构成比从2022年的1.57提高到3.67,已超昭通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2.56,超全省3.39的0.28。按照每年培训180名医务人员的数量计算,到2030年,全市将增加全科医生1260名,共计有全科医师3042人,按照现有全市常住人口485万人计,全市全科医生构成比可达到6.2以上。(三)在“存量”上下功夫,优化分布结构。为切实加强全科医生的管理,增加全科医生注册登记数,提高全科医生待遇,统筹解决全科医生在各乡镇医疗机构的分布。2023年5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各乡镇卫生院住院医师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统筹,及时引导住院医生构成比例不足的乡级卫生医疗机构,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并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基层全科医生在职称评定、晋级晋升、岗位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稳定全科医师队伍;积极争取辖区政府(或部门)对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费的财政补助,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选派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及时出台奖惩措施,对在全科医生通过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给予奖励,督促辖区内已培训考试合格的全科医生有证人员全部注册。2023年第一次将全科医生工作纳入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四)在“质量”上下功夫,提高薪酬待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 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47号)和《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下同)队伍建设,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和《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昭通市卫生局、昭通市财政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昭通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等方面。在聘用期内制定了激励与保障政策,通过落实待遇保障,较好提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积极性。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全科医生的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基层全科医生在职称评定、晋级晋升、岗位津贴等方面的优惠(补助)政策,特别在绩效工资方面要提高系数比例。(五)在“变量”上下功夫,强化政策支持。按照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3〕302号),对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在职称晋升时给予政策支持和保障,主要包括: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尊敬的民盟昭通市委代表,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昭通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将以此次提案答复为契机,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逐一对标对表加以落实,进一步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群众健康屏障。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11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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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昭通市委:您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12日与您委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完善医疗机构建设;二是加强监管,杜绝挂证执业;三是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二、对提案的答复(一)完善医疗机构建设。近年来,市卫健委加强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大力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加大精神专科医院及县级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力度,力争从根本上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救治需求。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市设置一所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均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且大关县、水富市已设置精神科病房。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有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永善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其中,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威信县已开设精神科住院部,永善县、镇雄县、彝良县正在积极筹备中。下步工作中,市卫健委将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精神卫生“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卫医发〔2023〕3 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有关机构设置的各项目标。(二)加强监管,杜绝挂证执业。2023年昭通市卫生监督局联合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全市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精神科门诊)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对县区精神卫生家机构临床诊断、临床用药、规范治疗、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及指导;卫生监督部门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现场指导和“边执法边普法”方式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督促精神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坚决进行立案查处。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立案查处16件,罚款26.7万元(市级立案查处9件,鲁甸立案查处1件,永善立案查处3件,镇雄2件、昭阳1件)。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执业意识,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执业工作。(三)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市卫健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有关医务人员的待遇发放的有关规定,实行职称评定制度,切实保障精神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待遇的基础水平;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规范使用基公卫精神卫生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基层精卫人员的经济效益。在下步工作中,市卫健委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努力提高精神科医护人员待遇,提高行业人员从业积极性,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有效保障基本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昭政发〔2021〕18号)精神,印发了《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民发〔2021〕40号),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儿童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政策,有效保障其生活。2023年,在全市重症精神病患者纳入社会救助保障26237人,占比77.74%,年度发放救助资金16942.44万元,有效保障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困难,帮助解决了就医、照护困难。二是按月发放救助补助资金。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按月向云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管理平台推送保障对象名单、由财政部门会同金融部门进行资金发放,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需发放至保障对象社保卡中。对集中入住民政福利机构的,救助补助资金可发放至福利机构对公账户。因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归昭通市卫健委管理,已不属于民政福利机构,故不能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至中心,且救助资金属保障对象个人财产,民政部门无权擅自改变非集中供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发放渠道,只能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发放。三是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1年,我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通过不断地摸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服务模式,试点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的生活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对精神障碍疾病的认知度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接纳度得到大幅提升,群众能以更加客观、理性的眼光看待精神障碍患者,尝试性地与精神障碍患者沟通、交流、协作,80%以上的服务对象能及时查觉自己的情绪并调整,85%的服务对象提升了自我照顾能力,70%的精神障碍者社区融入感增强,90%以上家属和照护者照护能力明显提升。下步工作中,市卫健委将加大与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对接联系,努力做好精神卫生服务工作。一是继续保障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与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换,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入住精神卫生治疗机构未按时支付生活费的,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督促其监护人及照料护理人及时支付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费,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二是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卫健部门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力争到2025年达到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目标,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康服务体系。感谢贵党对精神卫生事业关心和支持,市卫健委将按照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270

民盟昭通市委: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三孩政策落地“生”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18日与您委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是降低育儿成本;三是树立婚育新风。二、工作进展情况自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以来,我市及时取消了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同时积极实施配套支持措施,通过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托育服务、实施生育支持项目、树立婚育新风等举措,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生效。2023年,全市每千人口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3.3个,已备案托育机构有26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5家;启动实施生育支持项目,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2023年通过资格确认的有18980户;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市12家妇幼保健院中已有3家通过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5家通过省级能力达标现场评审;持续培育婚育新风,促进生育的友好环境正在不断构建,出生人口下降速度有所减缓。三、对提案的答复(一)关于“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一是公办托育机构建设方面,目前全市还没有公办托育机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划拨土地10.5亩)正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昭通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立托育园,70%以上乡镇建立婴幼儿照护指导机构”,卫健和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二是托育补助方面,目前中央财政主要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新增托位补助2万元/托位)、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近年来,我市只有水富市申请到100万中央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资金;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具体方案未出),并给予每个省级示范托育机构给予20万的奖补(我市2023年申报了5家托育机构,评审结果待出);市级财政暂时没有托育方面的补助资金,根据《昭通市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县级要“对已备案且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婴幼儿的托育服务机构,给予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由于各地财政困难,目前没有落实到位,下一步将加强督促。(二)关于“降低育儿成本”的建议。全省2023年已启动实施生育支持项目,对2023年至2025年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和育儿补助(3岁以前,800元/人/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家庭的育儿成本。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减轻育儿家庭的养育负担。(三)关于“树立婚育新风”的建议。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出台了《昭通市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昭政办发〔2023〕65号),明确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并结合昭通实际提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大力推行移风易俗、加强关爱保护、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健全工作机制7大措施23项具体要求。市民政局印发《昭通市倡导婚育新风协调机制工作制度》,并确立了市级各成员部门的挂联分工,为全力推动全市婚育新风工作确立了制度保障。二是打造婚育教育平台。统筹指导各县(市、区)以公园、自然景观为载体,综合考虑场地现有条件、周边环境、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积极开展公园式婚育登记服务点创建工作,并在创建完成后利用这一平台,通过设置婚俗文化长廊等各种方式,积极开展引导适龄青年婚恋、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等宣传推广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选址规划工作,并根据各地景观及风俗确定了不同的主题,如:水富市依托邵女坪国际旅游度假区景观,拟打造一系列温馨浪漫的爱情打卡地。三是确定婚俗改革试点。确定绥江县为省级婚俗改革试点,积极指导开展培育文明向上的新时代婚俗文化、打造文明向上的新时代登记阵地、开展“婚俗陋俗”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常态化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市婚俗改革工作推进提供好的做法和参照。四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指导全市1404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尤其针对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俗,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早婚早育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条款,促进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421

臧庆富等5位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引入医务社工以助力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5月6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医院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为医院开设医务社工服务提供政策保障,要求市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有条件的县区级公立医院引入医务社工服务。二是建立医务社工人才库,将医务社工纳入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医护人员参与社工资格考试,力争培养一批懂医疗,具备社工服务能力的综合性服务人才,不断提升全市的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列支专项经费,用以支持医院和相关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医务社工服务,以此促进我市医务社工组织和医务社工队伍的建立和发展。进而全面推动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昭通印象”增添医卫系统优质的服务形象。二、对提案的答复(一)关于“医院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为医院开设医务社工服务提供政策保障,要求市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有条件的县区级公立医院引入医务社工服务”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有关要求,改善医患关系,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有效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市卫健委将结合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公立医院组织开展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活动,医务社工可注册申请成为市、县级公立医院志愿者,医院对申请者政治背景、学历背景、职业背景、健康状况以及申请目的、人际沟通能力等进行充分考察,合格者可正式吸纳为志愿者,医院对志愿者建立档案系统,并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及考核。(二)关于“建立医务社工人才库,将医务社工纳入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医护人员参与社工资格考试,力争培养一批懂医疗,具备社工服务能力的综合性服务人才,不断提升全市的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一是市、县级公立医院对吸纳为志愿者的医务社工从服务专业性、服务态度、服务主动性、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可建立优秀医务社工人才库,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备案,在医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优先从人才库中选择医务社工参与医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积极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扩大充实医务社工人才队伍,并将通过医务社工考试的人员纳入人才库管理,为医务社工服务提供人才保障。(三)关于“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列支专项经费,用以支持医院和相关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医务社工服务,以此促进我市医务社工组织和医务社工队伍的建立和发展。进而全面推动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昭通印象”增添医卫系统优质的服务形象”的建议。市卫健委将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医院购买医务社工服务、医务社工业务培训等活动,通过医务社工与医院联动,切实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5月6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291

吕燕玲、朱春冀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市乡镇基层院前急救能力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9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加强院前急救设施设备配置;二是加大院前急救人员培养力度;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对提案的答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更加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提高急救抢救效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全市主要以达到“5个1”(即升级一批急诊抢救治疗场所;添置一批急救设备;配置一台具有抢救监护功能的救护车;培训一批基层卫生急救业务骨干;健全一套急救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为标准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委领导倾心关注基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为挽救更多急救患者的生命,有效减少由于抢救不及时造成的不必要的健康后患,2020-2023年我委积极各方支持累计新增配置救护车80余辆,有效提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很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工作需求。一是全市15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门诊急救(抢救)室。从2018年起,我市全面实施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行动计划,截至目前,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4160万元(每个项目40万元)支持104个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一批急救(抢救)治疗场所,添置抢救床、简易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机、洗胃机、吸氧及负压呼吸器等设施设备和必备急救抢救药品。搭建了覆盖全市急性胸痛和脑卒中患者的一线快速救治网络,对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减少致残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急救医疗设备全覆盖、健全急救管理规范。全市以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为抓手,在配齐设施设配、健全科室设置和优化就医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督促指导完善急救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范执业行为,努力满足广大群众急救需求。目前,全市15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救护车178辆、无创呼吸机99台、简易呼吸机球囊542个、肺功能仪99台、CT25台、DR160台、除颤仪209台、心电监护仪304台、氧气袋686个、氧气瓶1042个。三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急救能力提升培训。“十三五”以来,昭通市卫生健康委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每年都制定《昭通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安排近50名基层全科医生和骨干医师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或省级医院进修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期覆盖县乡的急救医务人员适宜技术培训。2023-2025年,对全市乡村医生进行全覆盖3轮技能提升培训。四是项目经费投入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经费主要有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经费及人员服务费用等。2023年共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资金44443.64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8289.01万元、家庭签约医生服务539.91万元。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20急救中心运行经费173万元。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实际,根据卫健系统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全市乡镇基层院前急救能力下更大的力气,做更大的努力,更好的为群众健康服务。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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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成爱、王晓芸、孔德钱、陈兵、王春云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传染期肺结核患者集中住院治疗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6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健全各级结核病定点医院感染科(传染科)基础建设;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三是增加专业人员。二、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健康昭通2030”规划纲要》(昭发〔2018〕16号),提出要求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建立健全肺结核分级诊疗制度,全市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2020年,市卫健委等8部门印发了《昭通市贯彻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作方案》(昭卫联发〔2020〕2号),提出要进一步遏制结核病疫情,推进健康昭通建设。2023年,全市结核病报告发病数4538例,发病率91.7029/10万。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结核病防治体系不断加强。自2017年以来,全市逐步由各级疾控中心负责患者诊断治疗管理的防治模式过渡到各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断治疗、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疾控规划管理及指导的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全市现有县级普通肺结核定点医院12家,有医护人员41人,病床203张。各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诊疗。11县(市、区)均能常规开展结核分枝杆菌涂片镜检、结核分枝杆菌分子生物学快速检测。2023年全市报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538例,传染性肺结核患者2786例,其中利福平耐药患者114例。全市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8.48%(国家标准≥9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治愈90.10%、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96.72%(国家标准≥90%),均达到国家目标。(二)结核病政策保障不断完善。2019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耐药肺结核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173号),指导各地将耐药肺结核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其他活动性肺结核继续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提高了结核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耐药肺结核困难对象,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可根据规定申请医疗救助。2022年12月,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通知》(昭医保〔2022〕123号)、《关于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通知》(昭医保〔2022〕124号),明确参保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参保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50%。参保耐多药肺结核享受重大疾病住院待遇,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不足70%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足到70%。同时,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分段保障报销,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医疗救助。三、下步重点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医疗保障局认真研究采纳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争取汇报,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行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健全基础建设提高收治能力。2020以来,全市实施了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市传染病医院和镇雄县传染病医院建成投用,9个县(市、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负压病房和重症病房建设顺利完成,全市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传染期的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健康人群感染率。据了解,我国部分省份如广东省、浙江省、贵州省已经开展了传染性肺结核住院隔离治疗试点探索。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相关省、市试点经验,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在我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集中住院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集中住院治疗,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措施,加快推进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结核病规范化诊疗、防治管理工作,遏制结核病的传播。(二)积极争取加强政策支持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省相关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是为了分散疾病给人们带来的难以承受的财务风险。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缴纳,筹资低,抗风险能力弱。设置一定的报销比例,既是为了医保基金可持续,也是防范过度治疗,避免医保基金浪费。我市将继续做好结核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向省级、国家反馈结核病防治医保诉求,综合考虑群众需求、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经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将更多的治疗结核病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的资助参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额医疗费用对象,及时引导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昭通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加大专业技术人才招引力度,指导各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我市结核病防治水平。感谢您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并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卫生健康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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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奠基等6位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共同关注青少年抑郁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6日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提案的具体内容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参与意识;二是建立“家、校、医、政”四维联动工作体系,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二、对提案的答复(一)关于“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参与意识”的建议根据《昭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昭通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市卫健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教体部门有序推进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提升行动,持续强化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好各类资源,扎实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心理科普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方式,结合主题日,运用发放宣传材料、健康讲座、公共场所义诊等形式,传播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知识,为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营造浓厚氛围。2023年,全市共组织心理专家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开展心理健康科普讲座127场,普及人数33400余人;10月10日,举办第32个精神卫生日,开展以“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筑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宣传和义诊活动,全市共发放青少年心理问题、儿童心理健康注意事项等宣传册29096份,发放宣传品7393份,现场开展心理义诊76台,义诊人数6871人。二是四个建设打造健康环境。1.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用好家长学校、家长指导委员会等平台,积极指导家长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孩子立规矩、做表率。2023年,累计开展家庭教育讲座520余场。2.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发挥好学校主阵地作用,指导学校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强化活动开展,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2023年,评选认定昭通市示范性中小学生艺术团36个。3.加强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将建设县(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推进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平台,推动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6个(鲁甸、彝良、盐津、永善、绥江、水富)。4.加强校外心理辅导站建设。以市级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为中心,辐射带动县(市、区)级校外心理辅导站建设。下一步,卫健部门加强与教体、民政等部门协助,进一步加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形式及内容,努力营造理解、接纳、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抑郁症发生。(二)关于“建立家、校、医、政四维联动工作体系,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的建议1.在政府层面: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尤其是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2022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工作措施等,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促进等工作指明方向,明确路线。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到2024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2023年,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印发《昭通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细化。2.在医疗系统层面:一是加强能力建设。为给青少年提供更加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卫健部门全力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精神(心理)门诊建设。截止2023年,全市11家县级综合医院已全部开设精神(心理)科,为不断提高诊疗服务水平,市卫健委通过视频和现场开展精神(心理)诊疗业务培训15次,参加培训1585人次;住院共接诊青少年患者181人次,门诊接诊青少年29人;开展未成年人个别心理辅导10余人,团体心理辅导50余名学生。二是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2023年,印发《昭通市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及心理援助小组,面向全市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开设心理援助热线,为预防未成年人过激事件发生,恢复及促进个体心理健康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5月,为威信县相约自杀的三名中学生的两名幸存者开展心理危机干预;2024年,在镇雄塘房泥石流事件中累计对受伤群众、遇难者家属、当地群众、救援人员等开展心理干预1840人次。三是开展心理健康基线调查。2023年12月,市卫健委联合市教体局印发《昭通市成人及儿童青少年人群精神障碍调查和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实施方案》,以大关县、镇雄县为项目县,对成人及儿童青少年人群精神障碍的流行现状和分布特点开展基线调查,发现和干预重点人群,为针对性制定心理健康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3.在教育系统层面:一是三级网格压实责任。①市级紧扣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课程、有活动、有服务、有经费和有评价的“八有”目标,强化保障制度和评价督导,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体局牵头,加强全面统筹,推动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②县(市、区)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列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聚焦2025年底前实现区域内“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目标,持续在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规范化建设、师资力量建设上下功夫。③各学校坚持“五育”并举,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运用,强化加强家校沟通,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二是五个一次落实活动。①开展一次心理检测。依托专业机构组织区域内中小—2—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健全完善“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2023年,全市完成1460所学校62.7万名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充分运用好测评结果。对全市17所学校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②举办一次心理辅导活动。组织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中考、高考考前心理辅导专题讲座和心理疏导活动,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380余场次。③开展一次关爱行动。组织班主任与学生“一对一”交心谈心,组织学校教师开展关爱行动,覆盖学生6万人次。④组织一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校内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各类校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3000场次。⑤开展一次家访活动。组织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教体局及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及班子成员,对留守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有辍学风险学生、有心理健康问题表现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好的学生全覆盖家访,2023年完成家访31.8万余人次。下步工作中,卫健部门将加强与教体部门的协调联动,贯彻落实《昭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昭通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关于学生心理健康促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及青少年儿童心理门诊的建设,为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驾护航。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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