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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答复
臧庆富等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展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的提案,已交市民政局办理,现就答复建议如下:一、关于“由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流程、评估周期等。通过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社会组织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社会影响力等进行全面评价”的建议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出台的《云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责任部门是市、县民政部门,可自行组织实施或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将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慈善组织培育扶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抓落实。3月15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培训视频会议,邀请拟参加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机构,专门就《云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打分细则等内容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评估办法,本级财政应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供经费保障,由于今年未纳入财政预算,市民政局将结合实际,在广泛摸排和平时掌握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符合条件、有主动申报意愿的社会组织,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好2024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二、关于“选拔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士担任评估员。同时,加强评估队伍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通过专业化的评估队伍,能够为社会组织提供准确、公正的评估结果”的建议按照《云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州市级可参照《云南省社会组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社会组织专家库,无社会组织专家库的可从上级社会组织专家库中抽取。《云南省社会组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组织专家指来源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组织),并有严格条件限制,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筛选、公示等流程,全部组织实施下来至少需要4个月时间。根据昭通市实际,市民政局决定2024年采取购买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组织有关人员全程参加观摩学习,逐步建立昭通市本级社会组织专家库队伍。三、关于“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信息平台,实现评估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的信息化。通过数据共享,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评估结果进行深度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的建议目前,云南省已建立《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开展社会组织业务“一站式”办理、查询等工作。市民政局将结合实际,增加社会组织评估通知、流程、结果等方面透明度,利用现有渠道或平台,及时公示、公告社会组织评估打分标准、评估结果等,扩大公众监督和参与影响力。同时,建立优秀社会组织库,分行业、服务等领域,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服务,形成“政府+社会”同频共振的良好发展氛围。四、关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过搭建平台、加强宣传等方式,引导公众关注和支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同时,吸纳公众参与评估过程,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设”的建议根据《云南省社会组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组织专家库由熟悉社会组织运作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资深党建工作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专业人员、财务管理工作专业人员、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及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社会组织基层一线资深社会服务人员、社区(村)专职人员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市民政局将重点动员、鼓励热爱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事业、熟悉掌握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资深党建工作者、律师、会计师、税务师、高等院校、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业资格等专家,加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队伍,为昭通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五、关于“将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自身能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社会组织,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榜样作用”的建议根据《云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市民政局将为颁发3A级(含)以上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同时,将积极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在评估有效期内,在申请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评先评优、社会组织年检等方面,给予政府扶持和优惠,增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含金量。非常感谢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5
317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昭通支部:《关于加快医养一体化建设,解决老有所依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提案对于推进我市医养一体化建设,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依具有参考意义,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昭通市医保局,现答复如下:截止2023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73.3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1%。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市民政局作为养老服务的职能部门,立足国家战略,积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情况(一)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重点推进机构医养结合。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43家,建设养老服务床位12056张(其中,机构床位8978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床位3028张,老年人活动场所床位50 张),机构护理型床位6064张,占比67.54%。43家养老机构中,有养办医类型3家(昭阳区康态老年公寓、昭阳区康态康祥老年公寓、盐津康健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购入式医养结合机构14家,覆盖11县市区。其余29家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务室,为老年人提供床位护理、常见疾病诊断、慢性病管理等服务,基本能满足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就医需求。二是深入推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以居家老年人为重点,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2024年签约395211人,履约率88.22%。三是加快速推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整合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现建成44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源,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在实施2018年以来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实施工作中,优先引入医疗卫生资源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部分日间照料中心设置老年人康复训练室。(二)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一是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计划,目前全市有养老护理员530人,近三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超5千人次,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护理人员持证率达92%。连续三年选派优秀护理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先后获得“状元”“二等奖”“优胜”奖等优异成绩。二是发挥民政部门优势,链接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义诊和日常药物发放等服务。(三)积极开展试点,助推医养结合模式。经自愿申报、逐级审核、专家评审和省级公示,昭通市共建成5个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个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四)政府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一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承接基本养老服务;二是兑现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三是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和医疗结合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固话、互联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二、下步工作方向(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的机构服务设施,为医养一体化建设提供硬件基础。(二)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目前我们正在联合财政部门向民政部申报《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将为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争取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项目期内每人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力度。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原则,促进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签约,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以及转诊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推动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紧密的医养结合服务。(四)壮大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快培养康复、护理、社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5
334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答复
徐明代表:感谢您对残疾人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关于将持证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范围的提案》由我局办理,于2024年4月23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一、基本保障情况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别持证残疾人20.3万,其中:一级残疾人22021人、二级残疾人36141人、三级残疾人49291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12136人)、四级残疾人98545人(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6378人)。截止2024年4月,全市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827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469人,每月发放资金1500余万元,其中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12073人。二、现行实施政策根据《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昭通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昭政发〔2016〕21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2〕227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3〕7号),现行政策如下:(一)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具有昭通市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昭通市户籍常住人口,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福利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二)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6年到现在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到现在一级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三)政策衔接1.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符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解决生活困难;对家庭因突发意外出现短期生活困难的,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帮助解决突发生活困难问题。同时,为体现救助政策对残疾对象的特殊关照,现行低保救助政策规定,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2.现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纳入伤残抚恤对象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三、补贴资金来源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困难残疾人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人口数、资金支出情况、当地财力状况,将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资金筹集包括中央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州市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捐助收入等。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所需资金除争取省级补助外,市级承担10%,不足部分由县区解决,省财政根据各地财政困难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各地在省级确定的标准和范围基础上可再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其所需资金,由各地自行安排解决。四、现行保障情况遵循现行政策文件要求,全市已将符合条件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目前,全市共有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12136人,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6378人,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全省指导标准前提下,按照现行补贴发放标准测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90元发放,需每月增发6378人,每月增发资金57.4万元,每年增发资金688.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90元发放,需每月增发18514人,每月增发资金166.6万元,每年增发资金1999.5万元;需每月合计增发资金223.9万元,每年增发资金2688.3万元。省级实施方案规定:对扩大补贴范围所需资金,由各地自行安排解决;市级实施方案规定:所需资金除争取省级补助外,市级承担10%,不足部分由县区解决;对扩大补贴范围将全市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保障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根据测算,预计每年所需资金2688.3万元,市县两级按照1:9的比例分担,市级需承担268.83万元,县级需承担2419.47万元,资金需求量大,鉴于目前市县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市暂时无力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保障。五、下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全市残疾人福利工作实际,结合您关于将持证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范围的工作建议,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工作不断完善。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呼吁,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保障对象,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5
1124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 第042号提案的答复
张德喜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绿色生态土葬(深埋)》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为进一步缓解群众安葬压力,为群众提供多元式的安葬需求,昭通市将开展节地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拟在林草、自规等部门的指导下,选用群众自留山、集体承包林等区域,不开山、不砍树,因地就势进行节地生态安葬,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以村(组)、乡镇(街道)为单位单独或连片建设小型化、集中化的集中安葬点,并指导各地结合安葬实际进行阶梯式开发建设,对农村公益性按规定收取的墓穴成本费和管理费用按一定比例纳入墓穴开发费用进行循环使用,进一步破解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费用高的问题。目前,我们已经草拟了昭通市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待征求完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按照程序申报,提请市政府办发文,并主要从以下几点来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坚定执行火葬区遗体火化。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由此可见,推行火化目前仍是国家推行殡改工作的主要方向。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公民在火化区死亡的应当实行火化,但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当尊重;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据此,我们要求各地要按照当前已经批复执行的火葬区范围,严格执行遗体火化政策,禁止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同时,我们将强化宣传、强化党员干部带头,强化对殡仪服务企业的监管,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多措并举引导广大群众接受火化。二是全力推行集中节地安葬。全域推行骨灰、遗体集中式节地生态安葬,不得安葬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河湖沿岸、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聚居区、规划区,严格禁止散埋乱葬。在火葬区,骨灰可进公墓或集中安葬点实施集中安葬,要求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节地型墓位安葬:在公墓进行骨灰安葬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碑小型化、微型化、艺术化,高度不超过80厘米),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也可选择在骨灰楼(堂、塔)实施长期存放,也可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还可选择骨灰撒葬,目前,昭阳、巧家、永善、绥江、水富的骨灰撒散试点已打造完毕,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实行遗体进公墓或集中安葬点按遗体节地型墓位集中安葬,鼓励在规定区域实施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的方式安葬。对自愿实行遗体火化并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予以支持和鼓励。据此,采用节地安葬、规范安葬的方式达到进一步节约土地,防止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的殡葬乱象,能有效化解死人与活人争地的不良现象。三是全面推进节地安葬设施建设。为进一步缓解群众安葬压力,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村庄规划,根据人口数量按照20年一个周期,科学合理确定设施类别、数量、布局和规模,重点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攻坚、村组集中安葬点覆盖、公墓手续完备行动,为节地生态安葬行动的开展提供设施保障。四是规范管理节地安葬设施管理。落实公墓年检制度,其中:城市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由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集中安葬点由乡村两级组织实施,为群众提供较整洁的、规范的安葬环境;要落实政府定价管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要求,严格落实公益性墓地价格和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性公墓内的公益性墓位价格不超过当地公益性公墓墓位最高价格,确保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公益性和惠民性,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五是全面强化殡葬事务监管。指导民政部门强化殡葬事务监管,严防骨灰随意取出造成散埋乱葬、装棺再葬;指导乡镇(街道)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节地生态安葬的规范管理,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强化安葬后续管理,严防出现安葬后扩建、改建、起坟头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墓和集中安葬点之外选择骨灰或遗体深埋之后,再进行硬化、加建墓碑和坟石的,坚决予以整改;严格管理打碑造墓行为。强化源头管控,依法取缔违规打碑造墓场所,督促企业或个人合法生产符合标准的小型墓碑,方便群众采购使用,严禁生产销售大墓豪华墓碑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昭通市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试点打造,并适时组织考察、学习、调研,更为详细和全面地了解全市殡葬改革现状、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推行情况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以便全力推进全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5
985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昭通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提案对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现答复如下:一、当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不断增加,社区养老床位数占比不断提高,服务人才数量不断增加,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优质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截止2023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73.3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1%。建设养老服务床位12081张(其中机构床位9003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床位3028张,老年人活动场床位50张),入住机构老人4933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0.76%,超过99%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 一是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自2016年开始,国家民政部中央福彩公益金开始实施“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项目。近三年来我市使用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彩公益金100余万元,每年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共培训养老管理人员及护理员超5千人次,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了持续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职业培训,帮助养老管理员了解事业发展规划、掌握机构运行和管理方法,帮助养老护理员提升服务技巧、护理技能和更新政策,提高了现在养老服务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截至目前,我市各类养老机构共有从业人员781人,护理人员530人,护理人员中488人持证,持证率达92%。二是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方面。近年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36亿元,建成了70个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4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172个老年人活动场所;实施云南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成“老年幸福食堂”24个,提供助餐服务10万人次,为3040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在优化服务供给方面。我局不断探索社区养老服务,初步构建了上门服务、精神慰藉、十助(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购、助学、助乐、助聊、助餐)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框架;印发了《昭通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昭通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昭通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正在制定《昭通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昭通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昭通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养老服务志愿队和乡镇社工站,为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入户走访,为老年提供必须的物质帮助、精神慰藉、情感支持、社区融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及满意度。三是制定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方面。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昭通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优惠政策,积极申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开发了“智慧民政”平台,精准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目前,全市现有11.5万名老人享受高龄津贴,4.1万名老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023年,共发放高龄津贴6585.51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626.28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承接基本养老服务,兑现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和医疗结合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固话、互联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二、下一步工作方向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力度。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了持续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职业培训,帮助养老工作人员了解事业发展规划、掌握机构运行和服务技巧,更新政策和护理技能,提高现在养老服务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改扩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补齐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网络完善,让受益老年人覆盖面更广,老年人满意度更高。目前,我们联合财政部门向民政部申报了《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将为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争取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项目期内每人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市民政局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推进“互联网+”行动等重要决策部署,积极促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不断拓展信息手段和互联网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形成一批品牌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成立养老服务志愿队伍,发展好社会工作者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养生、体育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5
314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张建清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红色文旅产业,助推村级乡村振兴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我们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主办意见是:近几年,随着党的先进性教育、党史教育等活动开展,市文旅局依托红色扎西旅游资源,围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主题,深入挖掘“扎西会议”文化思想内涵,打响“红色扎西·胜利起点”红色旅游品牌,以长征精神为纽带,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将威信建设成为西南片区红色旅游重要目的地。一、关于强化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威信是红军长征路过云南建立红色政权和人民武装的根据地,具有长期而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2020年“建党节”前夕,威信县被列入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围绕“五个一”重点,着力抓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威信段)建设,打造威信红色旅游核心产品。一是高标准抓好红色小镇扩容提质,积极整合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社会资本,在现有基础上新扩容小镇至1平方公里,着力引进专业团队抓好景区运营,丰富旅游业态,深度策划夜游体验项目,进一步巩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成果。二是精心打造高铁站至云南扎西干部学院红军街区,综合推进红色文化建设、特色景观设计、综合业态培育、休闲设施配套、服务功能扩展,全力展示红城扎西“第一窗口”形象,塑造城市新IP。三是积极整合东西部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8亿元开展精品红军村建设,高标准完成花房子片区、郭家片区、官田坝片区等4个红军村建设,形成新的示范引领。四是组建专家团队,对“扎西会议”开展持续研究,精心开发系列本土党史课程、教材,主动联动周边市县资源,协同打造“红军长征过云南”“四渡赤水”红色教育特色教学品牌。五是争取资金2200余万元,持续修复一批文物,完成红五军团、红九军团驻地旧址等5处革命遗址布展,开放狮子营战斗遗址,启动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云南支队展陈馆建设,举力将“扎西会议”旧址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扎西红军烈士陵园、殷禄才故居等申报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关于强化红色文化资源的转换与利用依托丰富资源,强化项目支撑,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景区景点。深度挖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乡村旅游,扎西红色小镇景区被评定为国家4A级景区,赤水崖景区、庄子上景区、环山揽胜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扎西老街街区”被列为全省14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一,并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中国传统村落”;“扎西会议纪念馆”入选“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路线”,并被评为全省第一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扎西干部学院稳步发展,二期建设进展顺利,是全省的党性教育基地。目前,水田片区旅游项目全面复工,“崖上石寨”脱贫致富先导工程和花石垕房红军村建设已完工,扎西镇大屏上片区今年建成投用,庄子上民宿正在建设,业态逐步丰富,田坝片区风貌改造和附属设施已基本完成、特色民居客栈正有序推进。三、关于强化红色文化资源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深度融合依托资源禀赋,树立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理念,坚持文旅融合、产城融合发展,大力创新“红色+”模式,凸显“红色”元素和“绿色”生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凸显“红色”印记,按照“有一个鲜明主题、有一个红色旧址、有一个红军坝子、有一个红色史馆、有一条红色长廊、有一个红色书吧、有一个红色讲堂、有一个红色营地、有一条红色小道、有一支红色宣讲队伍”的“十个一”标准,规划打造14个红军村。四、关于强化红色文化资源与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一是着力打造集红色教育、特色民宿、康养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为一体的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点,引导各方采取公司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经营、农户自主经营三种运营方式,布局农家乐、咖啡屋、精品民宿、休闲酒吧等业态,鼓励群众通过资金、土地、民房以及其他闲置资产入股项目,使群众成为决策主体、建设主体、经营主体、受益主体,充分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助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二是紧紧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持续完善配套服务,助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精心扶持培育8个精品红色农家乐,完成565户涉旅经营户的诚信评价,筑牢“舌尖上的安全”;扎西客栈、石头寨民俗客栈建成投用,引导发展500余家红色民宿,逐渐形成体验丰富、特色鲜明的红色乡村民宿带;成贵高铁、宜毕高速、昭泸高速建成通车,107公里红色旅游专线建成投用,3个城市综合停车场和7个智慧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新增停车位1700个;加快扎西红色小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完成慢直播、智慧导游导览等11个智慧化应用系统,让旅游更加智慧、便捷;结合威信苗族蜡染,研发推出一批具有“红色扎西IP”和浓郁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威信伴手礼”,推出“雪山红心猕猴桃”等特色鲜明的农特产品;联合昭通市航旅集团,精心打造红色扎西大剧院,策划推出形式新颖、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经典红色剧目,讲好扎西会议故事。三是开展“红城红军情·赤水赤子心”九大行动,推红军菜品、寻红军足迹、看红色电影、唱红色歌曲、讲红色故事、创红色经典、树红色品牌、扩红色文化、建红军志愿队伍。组建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红领巾”志愿宣讲队和老红军宣讲队宣讲“扎西会议”故事,打造“红色扎西少年说”“大榕树下讲党史”等红色品牌。拍摄制作《红色花房子》《周副主席的军礼》等扎西红色故事“微党课”精品视频,开设“长征路上学党史”“走进文物”等专栏,追寻扎西红色记忆。五、关于强化红色文化资源与党建引领的高度融合,提升乡村“精气神”传承红色基因,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运用红色文化资源旅游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让红色资源焕发新光芒。一是打造红色旅游景区,实施红色资源开发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产业开发相结合,带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升级,大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二是丰富农民参与形式,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如土地流转、经营农家乐、摆摊点售卖土特产纪念品和编制工艺品、到红色景区务工、参与村集体经济等。三是讲好红色故事,持续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挖掘展示红色文化精髓,通过红色文创产品开发和红色文艺作品创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共鸣,使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自觉接受红色文化熏陶,争做乡风文明建设的践行者。感谢您对我们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5月7日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25
530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熊远银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数字化推动昭通文旅产业升级发展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我们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主办意见是:近年来,昭通市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2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3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推荐申报,组织申报评审和公布5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方面,全市先后组织开展3批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申报评审和命名认定3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全市经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共有752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级52项,市级192项,县(市区)级505项;全市经各级人民政府公布命名的非遗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03人(去世45人、在世858人),其中,国家级1人(去世1人),省级48人(去世10人、在世38人),市级182人(去世13人、在世169人),县(市区)级672人(去世21人、在世651人)。截至目前全市经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中,省级民俗类非遗项目有大关县苗族花山节、威信县苗族(白苗)服饰、昭通市苗族服饰、彝族六祖分支祭祖仪式;市级民俗类非遗项目有鲁甸县苗族敬酒礼,彝良县龙灯、闹元宵习俗、打铁水花,盐津县九大碗饮食习俗,永善县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彝族婚嫁习俗、彝族服饰,绥江县九大碗饮食习俗、二十四节气(绥江冬至吃混蛋习俗、水富市苗族花山节等。近年来掀起的“民俗热”,让民俗类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成为文旅融合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激活文旅新经济的重要路径之一。如近年来昭阳区盘河镇、鲁甸县水磨镇和乐红镇、巧家县、镇雄县花山乡和林口乡、彝良县洛旺和龙安乡、威信县扎西镇、盐津县盐井镇、大关县天星镇、永善县马楠乡、绥江县板栗镇、水富市两碗镇等地依托优美独特的生态环境和浓郁的民族文化,结合吃、住、行、游、购、娱、学做文章,全力把苗族村寨打造成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示范村寨,结合举办的苗族花山节,推出游一趟苗家寨、赏一回苗家景、吃一餐苗家饭、过一个苗家节、对一首苗家歌、赏一次苗家月、跳一段苗家舞、住一宿苗家屋、淘一件苗家宝、品一段苗家情“十个一”活动,火爆“出圈”,苗族村寨成为川渝和周边游客打卡地;彝良县龙灯参加了“古城新韵 文化昭通 非遗闹元宵”为主题的昭通市2024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整个活动吸引参与人群线下2.1万人次,线上直播20万人次,把整个节日氛围推向了高潮。 彝良牛街元宵节活动历史悠久,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有耍龙灯、耍狮子、车车灯、牛灯、包汤圆等传统民俗表演,这些民俗活动振奋了民族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文化内涵,成为吸引游客的一个新亮点。民俗文化,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源于特定民族或社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特点的文化现象和活动。包括了风俗习惯、信仰、艺术、节日等多个方面,蕴含着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世世代代的炎黄子孙,具有强烈的民族凝聚力和感召力。保护、传承、利用好这一项可持续的、惠及子孙后代的民族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强民族民俗非遗的抢救保护。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保障。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民俗文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人们对民俗文化的认识和尊重。学校应将民俗文化纳入教育体系,让年轻一代了解和接触民俗文化,培养他们对民俗文化的兴趣和保护意识。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到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通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民俗艺术展览等形式,活跃民俗文化的社会实践。让全社会携手努力,为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是加强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播推广。在民族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中发挥广电部门作用。配合市委宣传部等深挖民族民俗特色文化,寻找民族民俗文化亮点,加强民族民俗文化创意传播,进一步扩大影响力,通过新老媒体长期、集中展示昭通民族民俗文化魅力,打造民族民俗文化活动品牌,激发民族民俗文化经济发展潜力,助推乡村振兴、文化繁荣。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方面的精品创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做好民族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相关公益广告制播工作;及时宣传民族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把优秀成果推广到全市乃至全省。三是加强民族民俗非遗的传承培养。一是强化校园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校园文化墙、黑板报、小广播等方式呈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政策和民族常识,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是强化文体活动阵地建设,全市教体系统以说课比赛、读书活动、体育比赛等方式,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校园氛围,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三是积极开展民族民俗文化进校园活动,强化课后服务阵地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和校园文化资源,在课后服务时间开设月琴、蜡染、织布、芦笙舞等兴趣班,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各族青少年成长全过程,既提升了“双减”质量又调动了师生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积极性。四是优化民族民俗非遗的活动举办。把民族节庆与群众文化服务结合起来,打造各民族同胞共聚共话共享的节日盛宴,让各民族同胞亲身感受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着力抓好非遗进景区,推出苗族服饰、苗族蜡染、昭通竹编、昭通漆刻、昭通剪纸等非遗文创品牌,推出端公戏、苗族芦笙舞、昭通花灯、昭通唱书、舞龙舞狮等非遗演艺节目,实现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常态化。大力呼吁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苗医药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在政策、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苗族医药文化传承保护意识。打造昭通红色旅游基地和项目,建立具有苗族特色的民族风情园,内设有特色的苗族医药专科门诊,结合游客和病人的喜好及需求开设一些与苗医药文化有关的民族舞蹈、音乐、养生等特色项目。苗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中除传统节目外,增设苗医药防病治病的介绍项目,让更多的苗族群众了解、学习苗医药知识,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游客、专家和投资者认识、了解苗族医药文化,从而引起人们的关注,激发本土群众的民族文化自豪感和传承保护苗医药文化的积极性。利用“文化+健康”融合创新,以民族医药、保健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与现代医药科技相结合,推动康养产业与文化旅游市场的有机融合,做大做强地方特色的大健康产业;利用“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将民族特色文化元素融入实体经济和制造领域,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与手工艺制作、装备制造业、旅游商品、特色农业等产业融合和业态升级。四是发展民族民俗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各地民族民俗文化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科学合理保护开发利用好少数民族餐饮、民居建筑、民族歌舞、传统体育活动,讲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故事,让田间地头、广袤山乡传承的非遗,既能通过形成特色产业带动乡村旅游的发展,也能为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增强精神力量提供有益滋养。加强对非遗传承人、民族学(协)会、行业协会的培育和支持,加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举办花山节、火把节等各种文化节庆活动时,注重服务质效,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民俗文化活动场所配套功能,全面推进美丽村庄建设,打造幸福家园,提升乡村旅游品质。调动民众参与民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让民俗文化活动惠及民众、滋养民众、教化民众。感谢您对我们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5月7日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25
396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杨渌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3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我们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主办意见是:一、关于“选拔昭通‘卧室音乐人’对昭通音乐进行disco风格制作和由文化部门收集赞美昭通、歌唱昭通人文故事的音乐作品通过选拔整理出来”的建议2023年初,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昭通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以原创音乐助推昭通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昭通文化影响力,打造昭通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市文旅局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的150余首本土歌曲中初步筛选了28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反映当代社会发展进步及民族民间文化内涵,赞美昭通、歌唱昭通人文故事,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多样、易于传播的歌曲。2023年6月,市文旅局又组织市级专业人员在28首歌曲中精选出10首特别具有代表性的音乐作品,计划制作专辑优盘,用于我市文旅推广宣传。目前10首精选歌曲已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正在积极筹备推进中。二、关于“让更多的广场舞团队选择昭通disco原创音乐参加选拔”的建议(一)公益讲座及培训内容形式多样。2023年,昭通市累计举办了9期乡村文化旅游能人培训班,共计培训759名乡村文化旅游能人,设置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文物博物知识讲座》《昭通文化与旅游资源初探》《广场舞编排展演》《文艺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宣讲》《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知识培训》《音乐基础知识》《民法典讲座》《节庆要求》《乡村公共文化是乡村旅游的发展的基础》《旅游知识及旅游安全》《怎么样介绍自己的家乡》《自然灾害预防处置》等15门课程。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旅游、法律、安全等方面,让学员们可以全面、深入、系统性地掌握知识理论并结合实际学以致用;组织节目《木耳花的绽放》参加了“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2023年“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广场舞展演展示;送公益服务进校园,到学校持续开展少年儿童语言艺术培训、少儿合唱培训、少儿书法绘画培训、幼儿手风琴培训、少儿舞蹈培训、中国舞培训、街舞培训等,同时,在馆内开展电子琴、小提琴、手风琴、管乐、民乐、舞蹈、合唱及彩铅绘画等培训。截至目前,全市组织文艺演出活动次数2300余次,观众达120余万人(线上线下);举办培训班1000余次,培训人数5.5万余人;举办展览380个,参观人次11.5万人;组织公益性讲座190次,参加人数2.8万人。(二)“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深入推进。认真落实“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不断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接待群众共295万人次。一是各级图书馆通过图书“六进”活动、分馆和流通点、数字图书馆等平台,多方位开展讲座、展览、比赛等阅读推广活动,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作。二是切实发挥好市图书馆“24小时城市书房”、绥江“茧斋”智慧书房(2022年入选云南“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昭阳区“书香世家,共享书局”(2023年“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彝良县“便民书吧”、永善县红光易迁安置点、团结乡文史馆、威信县“国学馆”,大关县“背篼图书馆”等新型阅读空间建设的作用,为读者提供更为多样的阅读服务和阅读体验。三是多形式举办各类培训和展览。举办下级文化馆(站)辅导培训班、文化文艺骨干培训、少儿合唱、少年儿童书法、绘画、诵读培训。举办昭通市老干部书画展、张忠祥国画作品展、“云南·昭通风物”2023摄影作品展、鹤鸣九皋——镇江焦山碑林藏名碑名帖拓片展、第33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2023年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作品展、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5周年书画展、美好生活——第八届少儿儿童画作品展等,展出书法、绘画、摄影、拓片等作品共计825件,且所有展出均在公共文化云、文化馆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同步开展,丰富了群众观展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看展。(三)群众文化系列活动持续开展。运用公众号、公共文化云等网络平台,线上、线下组织开展以“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2023新春音乐会和文艺展演,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春节、元宵、中秋、国庆等群众系列活动,以“大地欢歌”“2023年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村晚”为主题的各类文化活动和文艺展演。在鲁甸县卯家湾幸福广场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圆中国梦”——“大地欢歌”云南省乡村文化活动年惠民演出活动。结合2023年图书馆宣传服务周开展“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开展2023年新时代文化馆“开放 融合 创新”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大关县高桥镇太华村由昭通市文化馆承办的“迎国庆 庆丰收——筇竹之乡 幸福歌舞”大关县2023年全国“四季村晚”之秋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2024年以来,全市以“欢欢喜喜过大年”为主题,精心组织“文化迎新春”“春到万家”“非遗过大年”“文博馆里过大年”“新春年货节”“旅游新春 休闲过年”6大板块,包括文艺演出、展览、培训、游园、送春联、拍全家福等文旅系列活动378场次,受益人数达160余万人次。广泛动员和组织文旅志愿者参与春节市场服务,发布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26个,设立志愿服务点45个,参与服务志愿者1715人次,服务时长4051小时,惠及游客和群众100.52万人次。截至4月15日,全市2024年“送文化百千万工程”累计演出1541场,观众达41.849万人次。三、下步工作计划(一)持续加大对昭通“卧室音乐人”的关注力度。为昭通知名“卧室音乐人”提供一个宣传服务平台,邀请昭通“卧室音乐人”参与到全市文旅宣传活动中来,不断提升昭通形象和对外知名度。(二)举办各类培训和展览。积极举办各类群众性培训班,举办下级文化馆(站)辅导培训班4次、文化文艺骨干培训6次;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暨乡村文旅能人培养工程,指导推进2023年度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三)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以“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文化文艺活动,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以“大地欢歌”“2024年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四季村晚”为主题的各类文化活动和文艺展演。二是开展“戏曲进乡村(进校园)”“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其中昭阳区彝族六祖分支景区需完成200场,其余各县(市、区)不少于80场。感谢您对我们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5月7日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25
425
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邹旭燕等12位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绥江段)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3月与您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我们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主办意见是:一、关于“开展先行试点,把绥江列为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昭通段)首期试点县打造”的建议继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启动之后,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于2022年1月启动。由于已经积累了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经验,国家和省级均未要求在后期启动的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开展试点县建设工作,为此,我市对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昭通段)建设实行同步推进,不搞试点工作。二、关于“把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绥江段)纳入云南省2024年重点项目库,积极争取省级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点是通过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为做好云南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目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启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保护规划》编制,为确保我市主题明确、影响突出的长江文物和文化资源有机融入省级规划,我局已组织人员对全市重点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分析研究,期间与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并将绥江县提报的重点项目上报了省文化和旅游厅,争取纳入省级规划的重点项目库。三、关于“建立市县分工、协同发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水平编制好规划和实施方案,在政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的建议按照国家、省、市、县管理体制机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同,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我市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其中包括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工作。目前,我局已启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昭通段)建设保护规划》编制,拟通过项目规划统筹资金投入,包括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整合资金以及招商引资等投入。此外,我局还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协作,积极推进长江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项目申报,其中绥江县夫人坝、峰顶山、大团岩等3个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分别获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与市发改委及相关县(市、区)一道,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申报、建设力度,推进区域内长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四、关于“市级在项目招商引资上给予支持,帮助宣传推介,引进市场主体开展项目建设”的建议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外出招商。今年3月8日专门在绥江县举办金沙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招商推介会,省、市、县各级领导,滇川两省9个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以及省内外27家优质文旅企业、20家旅行社以及媒体记者、网络达人和乡村CEO代表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会上,绥江县对本地文化旅游资源、精品景区等情况做了宣传推介,并对重点文旅项目的营商环境、项目要素保障、产业扶持政策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推介效果。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市、县重点文旅项目推介力度,多层次、多渠道拓展文旅产业合作的“朋友圈”。感谢您们对昭通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5月7日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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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陆运强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打造昭通文化旅游品牌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3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我们对政协昭通市五届三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主办意见是:一、在“规划设计各景区景点交通、餐饮住宿、文体娱乐设施还需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方面疫情后,全国旅游人次、消费、收入逐步恢复到2019年水平,甚至部分地区稳步增长,昭通市旅游加速增长,泸昭、宜昭高速路开通以来,川滇黔渝区域交通获得极大改善。按照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的具体部署,突出“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市场化”理念,围绕“一山、一城、一址、一江”文旅产业发展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全市文化和旅游实现了良好发展。2023年出台了《昭通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昭通市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逐步推进文化和旅游综合要素建设发展。二、在“紧紧围绕苹果、竹子、天麻等六大高原特色产业,进一步加强昭通名特小吃、农特产品的深加工包装升级,便于带走或运输。加强手工艺品的开发,形成规模,扩大市场”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与农业、商务等部门协调,推出一批苹果、竹子、天麻、洋芋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制作成苹果冻干、天麻金粉、薯片等,形成农特产品市场,结合会展等进行宣传,吸引了川滇黔渝等旅游客。为了推出更多旅游产品,2023年以来,市文旅局还草拟了《昭通旅游商品开发“六项标准”》,要求达到创意独特、底蕴厚重、外形美观、质量上乘、价格适中、携带方便六个标准;2024年由文化和旅游局、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文产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评定小组,制定《“寻找昭通”系列之10大旅游商品评选办法》,在全市征集评选旅游商品,推动我市旅游商品的开发;市文旅局还结合非遗产品增加产品体验,例如打糍粑、巧家小碗红糖制作,把部分工艺带到景区、会展等现场,既让游客参与又推进旅游产品销售。三、在“加强民俗文化的发掘,如彝族火把节、十月年、回族古尔邦节、苗族花山节等节日庙会。举办相关节日活动和体育赛事,营造氛围,吸引游客”方面针对疫后行业复苏,在2023年,我市组织了3月绥江县文旅欢乐季启动仪式暨首届李白花开节、南岸桃花节;4月15日—5月16日,鲁甸县举办了第十五届樱桃文化旅游节;5月19日—21日,永善县举办了第三届枇杷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通过系列节庆活动,有效促进了周边群众增收。在2024年,全市各景点将充分用好用活端午节、花山节、中秋、国庆节等节庆,积极举办活动赛事,如昭阳龙舟赛、鲁甸轿顶山花山节、绥江蝴蝶苗寨花山节、永善马楠花山节、彝良云中苗寨花山节等。同时,今年还结合省文旅厅要求,组织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等系列活动,依托景区在绥江金沙水上乐园开办了遴选赛;同时市文旅局联合各县区开展月月有赛事活动,并制定了赛事计划,让整年度游客来昭都能有玩、有吃、有体验。四、在“加快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先导工程建设,示范引领,让节假日和周末有去处,农民增收致富”方面2023年6月2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拟推出100个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点,开展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行动、人才培养行动和宣传营销行动。2023年完成了29个示范点建设,包括昭阳红苹果乡村旅游示范点、鲁甸桃源尤家湾乡村示范点等。同时按照《昭通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口、旅游码头和县城周边建设乡村旅游示范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工作相关要求,用3年(2023年-2025年)时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先导工程项目,促进我市乡村旅游的大发展。五、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力度,积极创建国家4A级以上景区,分地区科学合理调节门票价格,不要让一张门票把游客堵在外面,要在景区内开发消费点”方面截至目前我市有8家4A级景区,自2020年以来市文旅局加大对景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县区推进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方法打造业态,结合市场形成吸引力。水富邵女坪依托高峡平湖资源打造成4A级景区,积极开发温泉、民宿、水上体验项目,吸引大量四川游客来游玩;威信扎西红色小镇结合4A级创建完善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停车场等,利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受到来自昆明、四川、贵州、重庆等地游客的好评。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动政府定价景区主动降半价,我市黄连河、豆沙关等政府定价景区均降半价,同时市文旅局鼓励支持景区开发二次消费项目,促进景区长远发展,通过提升吸引力,让游客既要感受性价比又要对文化旅游产品感到满意,形成品牌效应。六、在“建议文旅部门加强精品旅游线路的规划设计,绘好旅游地图,进一步加强导游和旅行社培训力度,规范行业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推介,拓宽宣传渠道,把精品景区、优势文旅资源推介出去,打造昭通文旅品牌”方面结合我市的旅游资源、交通实际,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中规划了红色旅游、高峡平湖、南丝绸路三条旅游线路。同时,市文旅局制作了全市旅游地图,昭阳区、永善县、巧家县等结合各自实际制作了手绘旅游地图,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近年来,结合省级工作要求,全市不断提升文旅行业规范,几乎每年开展导游培训,2023年我市组织了导游技能大赛,评选出一批金牌导游、讲解员。同时,联合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导游薪酬制度,有效保障导游讲解员权益,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开展“周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每季度1次的联合抽查及暑期专项整治等行动,督促推进行业监管;坚守安全底线,开展文旅行业专项督查检查,重点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网吧、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促进规范营业、加强行业安全。针对疫后行业复苏,市文旅部门积极加大宣传营销,组织开展了“千号联动”自媒体推广、“欢乐五一 嗨玩昭通”、“暑期清凉游”等系列宣传活动,并通过抖音、快手等开展线上直播,推动昭通文化旅游走上“云端”、进入“指尖”。“欢乐五一 嗨玩昭通”宣传活动点击率排名新浪微博同城热搜第一;“暑夏清凉游”系列活动,仅7—8月就有超过400万人次以上外地游客进入昭通,其中川、渝游客量达到了60万人次以上。组织各县市区文旅局和涉旅企业参加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2023年普陀区对口地区特色产品展示展销和文旅项目推介活动、2023年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博览会。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推进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加大宣传营销力度,为我市文旅发展增强动力。感谢您对我们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5月7日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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