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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佘松标、李松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昭通市国有林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你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科学营林造林,培育优质森林资源。”的建议该建议与我们开展的工作目标一致,我们完全采纳。一是森林经营方案是国有林场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据和根本。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将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国有林场改革考核硬性任务内容之一来要求。2017年,我市根据《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林场改办发〔2017〕20号)要求,根据全市各国有林场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于2019年3月通过省级评审。2020年6月,为进一步优化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及“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林资源〔2019〕15号),我市各国有林场对森林经营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各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按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有序开展,项目谋划申报也是按经营方案组织进行。二是关于“对国有林场的竹林进行高标准打造高产示范区,让国有资产实现资产扩大化。采取与当地村集体公司联合经营,壮大当地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我市有部分国有林场开展了此项工作的探索,有效地实现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如:水富市国有林场与太平镇村集体公司开展了为期3年(2023年—2025年)联合经营管理试点,采取“村集体经营管理+林场、政府联合考核”的模式,将水富市太平镇1万亩国有林地(除国家森林公园)委托太平镇政府与村集体公司开展联合经营管理,使国有林地得到有效保护,助力林农和村集体经济壮大。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规〔2020〕1号)文件精神,盐津县、大关县国有林场通过第三方对国有林地产笋量进行评估后,按照招投标程序将采笋权面向全社会进行招投标。2024年,盐津县、大关县国有林场采笋权招投标面积约4.5万亩,产生经济效益约33.8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按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总结提炼该项工作经验,在全市国有林场推广应用。二、关于“国有林场在当地村委会管辖区域的,由村集体公司参与联合经营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由村集体经济组建劳务专业采笋队,通过规范采笋、安全等技术培训后,发放进入国有林场入山采笋许可证,方可采笋。”的建议这个提议非常好,一方面可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改善国有林区周边农户生产生活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无序采笋和掠夺性采笋,调整了竹林结构,实现竹林的集约经营,减少了林场经营管理成本,开展了竹林集约经营,助力村集体经济壮大,实现了林场、村集体、林农“三赢”。后续我市将探索性开展相关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提炼经验,逐步在全市国有林场推广。三、关于“开展国有林场勘界立标,明确国有林场和集体林的边界,避免农户侵占国有资产”的建议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2021〕84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4年2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昭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林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做好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等成果,对全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草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四、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保障国有林场林区安全,改善林区民生,搞好基础设施必要的新建,并对林场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2020—2023年,我市申请国有林场管护用房(站)29个管护用房,其中:云南省森林管护站点建设项目资金490万元,修建森林管护站11个(新建9个,加固改造2个);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10万元,完成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18个,其中:新建3个,重建改造4个,加固改造9个,功能完善2个,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水、电、通信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配套完成,并已投入使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各国有林场的实际需求,通过多渠道继续申报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区基础设施。五、关于“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积极发展以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竹产业、木本油料、森林药材、花卉苗木、林下经济为支撑的国有林场特色生态产业。”的建议该建议与我们开展的工作目标一致。一是在国有林场发展竹产业。目前镇雄县、盐津县、大关县、绥江县、水富市国有林场均建有竹基地,通过竹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低效竹林提升改造,林区道路质量提升等方式不断发展竹业,做强产业优势。二是发展生态旅游。鼓励发展森林体验、森林观光等生态旅游新业态。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资源,支持发展森林生态观光、森林休闲度假、森林探险、自然教育研学等特色生态旅游,打造彝良小草坝、大关罗汉坝、水富锣罗坝等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森林生态文化品牌。三是建立特色林下经济模式。在镇雄、彝良、盐津、大关等县推广竹下种植天麻及中药材,彝良、威信、水富等县推广竹下种植竹荪,镇雄、盐津、绥江等县推广竹下养殖乌骨鸡,“竹产业+竹体验、竹康养”多元化发展模式逐步形成。衷心感谢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272

龙飞、文啟忠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以竹代塑” 打开竹产业发展新局面》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你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昭通市竹林面积680万亩,占全省79%,2023年生产销售鲜笋40万吨、竹材加工利用22.9万吨,综合产值137亿元,促进9县(市、区)96个乡(镇)53余万户210余万群众增收致富,主产区、覆盖区户均收入分别超3万元、1.2万元。竹产业已成为昭通产业覆盖人口最多、优势最明显、助农增收最突出、带动影响力最强的高原特色农产业。二、主要做法(一)出台政策文件。印发了《昭通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昭通市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等政策文件,明确在昭阳经开区集中打造竹材精深加工产业园,新增竹材精深加工企业 6 家以上,承接各县市竹材粗加工半成品。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竹基复合材料、竹炭负极材料等新材料加工,现代生物医药、竹纤维提取高质化利用产品加工,“以竹代塑”日用产品精深加工,竹化学产品精加工等,协同推进全竹利用和竹剩余物循环利用。(二)强化竹基地培育。加大良种选育,新品种保护,种质资源保障性苗圃建设,为培育优质、高效竹资源提供保障。利用荒山荒地、江河两岸、道路两旁、房前屋后闲置地,按海拔1000米以上笋用(方竹、筇竹)为主,海拔1000米以下以材用(毛竹)、景观竹为主,打造乡村竹林风景线。争取退化林修复、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和石漠化地区生态修复等项目,全市完成竹林提质增效(含幼林抚育)93.5万亩。建设5000亩以上示范基地4个、2000亩以上示范基地14个。推广竹木混交和林冠下造竹,提高林地空间利用率,做足资源增量。开展乡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以定向培育、品种更换、密度调整、打兜垒土、有害生物防治等实用技术为重点,确保资源培育优质高效。(三)大力实施招大引强。结合全市竹资源优势,加大对竹资源利用企业招引、培育力度,推动传统竹加工业转型升级。主动招引竹塑环保新材料、食品加工、竹活性炭等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和高附加值的企业对接。积极推进全市“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为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林草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四)加快实用技术研发。在“以竹代塑”新发展趋势下,聚焦“高市场容量、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三高产业发展领域,瞄准竹基新材料发展方向。拟搭建昭通市竹产业科创研发平台,推进与国际竹藤中心、中国林学会竹产业分会、浙江农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合作,搭建竹产业“产学研用”科研合作平台。根据科研课题,通过选聘、特邀等方式,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建科技创新团队,重点攻关“以竹代塑”产品研发,产品设计,加工工艺、加工设备技术攻关、小径竹材利用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向市场推出更多经济适用的“以竹代塑”产品。三、下步工作重点(一)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抓住“以竹代塑”发展机遇,将竹产业作为下一步招商重点方向,加强对竹基新材料产品、“以竹代塑”产品等精深加工企业的招引力度,加强本地竹加工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突破一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关键核心技术,增强竹产品的竞争力。(二)完善企业帮扶政策。细化“以竹代塑”项目扶持政策,根据企业产品对我市竹材加工企业进行品类划分,协调争取在政府采购、税收、环保等方面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以竹代塑”企业予以扶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搭建科研合作平台开展自主创新,攻关产品研发、综试检测、产品设计和工艺创新、设备研发等,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企业自主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感谢你们对我市花椒产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265

李章恒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花椒产业,为乡村振兴再立新功》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您进行了面商交流。现答复如下:花椒产业是昭通重要的富民产业、生态产业、优势产业。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小小花椒树,致富大产业”嘱托,依次出台了《关于加快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21〕8 号)、《昭通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昭政办发〔2023〕44 号)文件,把花椒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的支柱性产业来高位推动,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2023年,全市花椒种植面积稳定在165万亩,产量7万吨、总产值100亿元,产量和产值均稳居全省第一,同比分别增长16%和11%。主要做法:一是打造示范基地。整合挂联专家技术组及市林科所、林检中心技术力量,依托县级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推广换枝结椒修剪、带枝采收、带枝烘烤、绿色防控等新型实用技术,稳步推进基地提质增效、着力提高单位产量和产品质量。实行县、乡领导挂联,打造核心示范基地。二是育龙头、创市场。现有规模企业6家,大型交易市场2个。鲁甸花椒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主体工程完成率达90%,预计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市林草局始终坚持招大引强和“一把手”招商,近年来带队到北京、河北、福建、浙江、四川等地进行招商,不断推动花椒产业精深化、链条化、专业化发展。三是建品牌。现有青花椒8个认定品种通过云南省林木品种审(认)定委员会认定并推广,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个(鲁甸青花椒、溪洛渡花椒),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普通商标4个,制定青花椒地方标准8个,有有机商标9个、森林生态产品标识2个、有机产业基地14万亩,强化现有品牌的使用和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力。四是抓融合。积极推广椒林鸡、椒林菌等林下种养殖模式,提升空间利用率。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快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花椒产业整体提档升级。一是抓示范、重配套,提升产业基地质量。牢固树立林草产业“第一车间”发展理念,引导打造花椒县乡党委政府示范基地,带动更多的农户和企业参与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央林改项目资金、交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水利灌溉等项目资金支持,加大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地质量。二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科研成果转换率。积极争取研发经费投入,主动与西南林业大学、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对接,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加快推进花椒新产品研发,加大优质、丰产、少刺或无刺型花椒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研究,加快提升花椒良种化水平。稳步推进绿色有机之路,杜绝使用化学药品进行采后处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大力支持花椒采摘机、烘干机、果枝分离机等小型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三是重培育,引导企业走精深加工之路。紧扣昭通市委、市政府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的安排部署,围绕花椒产业招商目标任务,聚焦产业招商导向,突出招大引强,依托鲁甸县花椒生物科技产业园力争引入花椒精深加工企业2家,促进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开发花椒枝、叶、籽、果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立足食品、调味品、拓展花椒在生物医药、保健康养、日用化工、香精香料、生物农药等领域的加工转换率和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四是抓品牌、重宣传,提升产品知名度。重点加大“鲁甸青花椒”“溪洛渡花椒”地理标志商标推广运用。支持企业有机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和企业品牌培育,实施品牌赋能,推进昭通花椒从品质向品牌转化,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五是助推花椒产业迈向国际化。依托云南毗邻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科技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和招商引资推动花椒产业链进一步延长合作,引导国内外消费者,坚持“走出去”战略,抢占全球巨大的餐饮市场。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将花椒产品推广到国内外。感谢您对我市花椒产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206

民盟昭通市委: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你们进行了面商交流。现答复如下:花椒产业是昭通重要的富民产业、生态产业、优势产业。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小小花椒树,致富大产业”嘱托,依次出台了《关于加快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21〕8 号),《昭通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昭政办发〔2023〕44 号)文件,把花椒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的支柱性产业来高位推动,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2023年,全市花椒种植面积稳定在165万亩,产量7万吨、总产值100亿元,产量和产值均稳居全省第一,同比分别增长16%和11%。主要做法:一是打造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科研单位等建立一批连片种植基地,全面推广换枝结椒修剪、带枝采收、带枝烘烤、绿色防控等新型实用技术,稳步推进基地提质增效、着力提高单位产量和产品质量,实行县、乡领导挂联,打造核心示范基地。二是育龙头、创市场。现有规模企业6家,大型交易市场2个。鲁甸花椒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主体工程完成率达90%,预计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市林草局坚持招大引强和“一把手”招商,近年来带队到北京、河北、福建、浙江、四川等地进行招商,不断推动花椒产业精深化、链条化、专业化发展。三是建品牌。现有青花椒8个认定品种通过云南省林木品种审(认)定委员会认定并推广,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个(鲁甸青花椒、溪洛渡花椒),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普通商标4个,制定青花椒地方标准8个,有有机商标9个、森林生态产品标识2个、有机产业基地14万亩,强化现有品牌的使用和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力。四是抓融合。积极推广椒林鸡、椒林菌等林下种养殖模式,提升空间利用率。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快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花椒产业整体提档升级。一是抓示范、重配套,提升产业基地组织化、标准化水平。依托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一批水肥一体化的高标准花椒示范种植基地,大力推广花椒良种、丰产栽培技术、管理手段,为花椒产业基地建设作出示范带动作用。至2025年,示范基地建设规模2万亩。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与农户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央林改项目资金、交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水利灌溉等项目资金支持,加大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地质量。二是抓品牌、重宣传,提升市场竞争力。重点加大“鲁甸青花椒”“溪洛渡花椒”地理标志商标推广运用。支持企业有机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和企业品牌培育,实施品牌赋能,推进昭通花椒从品质向品牌转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各种展会,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重培育,壮大花椒市场主体。紧扣昭通市委、市政府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的安排部署,围绕花椒产业招商目标任务,聚焦产业招商导向,加强项目对接统筹指导,策划项目包装,突出招大引强。依托鲁甸县花椒生物科技产业园力争引入花椒精深加工企业2家,促进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开发花椒枝、叶、籽、果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立足食品、调味品、拓展花椒在生物医药、保健康养、日用化工、香精香料、生物农药等领域的加工转换率和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四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科研成果转换率。积极争取研发经费投入,主动与西南林业大学、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对接,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加快推进花椒新产品研发,加大优质、丰产、少刺或无刺型花椒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研究,提升花椒良种化水平。支持花椒采摘机、烘干机、果枝分离机等小型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林草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工匠、乡土专家、职业营销等人才队伍培养,构建全产业链,多层次人才体系。感谢你们对我市花椒产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288

致公党昭通支部: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昭通林下经济》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你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昭通市林下经济基本情况昭通森林资源丰富,林下空间广阔,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发展林下经济的优越条件。2023年,昭通市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230亿元,林下经济产值达200亿元。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举措(一)出台政策文件。印发了《昭通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昭通市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扩面提质,到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二)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4年1月23日—2月5日,我局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开展林下经济情况调研工作,并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编制《昭通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昭通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三)建立特色林下经济模式。在镇雄、彝良、盐津、大关等县推广竹下种植天麻及中药材,彝良、威信、水富等县推广竹下种植竹荪,镇雄、盐津、绥江等县推广竹下养殖乌骨鸡,“竹产业+竹体验、竹康养”多元化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四)强化品牌打造。大力推介“昭通天麻”“大关筇竹笋”等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效益。以科技人才为支撑,不断打造昭通竹产业品牌名片。推进与国际竹藤中心、中国林学会竹产业分会、西南林业大学等合作,搭建竹产业“产学研用”合作平台;积极筹建昭通市竹产业研究院、创新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科技前沿人才,提升产业链技术支撑水平。举办第十九届中国竹业学术大会,吸引2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为昭通竹产业发展“把脉开方”、建言献策。截至目前,昭通市有筇竹研究院1个,专家工作站3个,试验基地6处。现有有机基地50个96万亩,注册大关筇竹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枚,制定市级地方标准3个。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具有引领优势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突出主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流通服务、电子商务等,推进产业化经营,带动产业链延伸,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劳务农工、收益分红等形式,建立稳固、长效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林农收入。(二)加强产品品牌打造。积极打造林下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品牌创建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对重楼、黄精、石斛等产品品牌的培育力度,积极争创知名品牌。鼓励林草企业做好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三)加强科技指导和培训。支持实施林下经济科技推广示范。加大对栽培管理技术、精深加工技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的扶持力度,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助推林下经济产业做大做强。衷心感谢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263

廖兴巧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竹产业在招商引资或扩大规模发展过程中应尽量考虑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竹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基本情况昭通市现有涉竹企业38个(省级龙头企业7个),专业合作社95个、村集体经济72个、个体大户38户,2023年,设计竹笋加工产能29.36万吨,实际加工10.04万吨,竹材加工22.93万吨。通过企业带动,全市竹产业企业从业人员达3000人,个体大户最高收入超180万元。竹产业已成为昭通覆盖人口最多、优势最明显、助农增收最突出、带动影响力最强的高原特色农产业。  二、主要做法(一)出台政策文件。印发《昭通市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明确在竹材集中的村或乡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竹材收购分解点,在交通便捷、资源集中乡镇建竹材粗加工车间。新增竹材收购分解点、竹材粗加工车间 15 个(镇雄县 2 个、彝良县 3 个、威信县 2 个、盐津县 4 个、大关县 1 个、绥江县 2 个、水富市 1 个)。涉竹县(市、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今年每个县(市、区)引进 2 家竹材加工企业。(二)多措并举主动带队招商。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业界企业家对接,掌握国内业内动态,通过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坚持“内引外联”,通过排查重点企业名录,一一对接,有选择性地把企业“引进来”;依托市政府驻外招商联络处,主要领导带队“走出去”,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三)引优培强市场主体。一是整合竹资源要素。统筹各行业资源,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政策,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发展机制,集中补齐短板弱项。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直接用于竹产业主体全产业链培育,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优化土地空间利用规划,修订竹产业园区用地,为竹产业园区和各环节企业主体等建设提供要素保障。二是完善政策支持。用活用足现有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市、县两级建立相应的竹产业主体培育长效机制,鼓励企业扩能、延链、科技创新、利益“双绑”等,重点对竹企主体基础投入、高效经营及设施建设、品牌创建、标准制定、组织服务等以奖代补,激活发展动能。(四)强化政策保障支撑。出台了《昭通市加强衔接补助资金支持笋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为竹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投入,支持企业贷款贴息和联农带农奖补,在竹笋收购、加工、销售环节实行奖补,支持竹产业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在执行优惠政策时,严格按照审查、公示、报备流程,认真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五)制定金融贷款政策。市林草局、市金融办分别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昭通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昭通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经多次研究修改完善。市委领导带队到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部门专题汇报《关于支持昭通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昭通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草拟了《昭通市竹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乌蒙金竹贷”信贷产品支持昭通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引(试行)》。财政、林草、金融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和沟通机制,先后召开相关部门及竹产业协会工作联席会、政银企座谈会、全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及企业家座谈会,推动落实金融贷款0.45亿元。下步工作中,将抓实招商引资、企业培育工作,引进一批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竹笋加工企业落户昭通,优化加工产能布局,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融合发展。衷心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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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昭通市委: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你们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昭通市林下经济基本情况昭通森林资源丰富,林下空间广阔,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发展林下经济的优越条件。2023年,昭通市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230亿元,林下经济产值达200亿元。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举措(一)出台政策文件。印发了《昭通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昭通市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扩面提质,到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二)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4年1月23日—2月5日,我局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开展林下经济情况调研工作,并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编制《昭通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昭通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三)建立特色林下经济模式。在镇雄、彝良、盐津、大关等县推广竹下种植天麻及中药材,彝良、威信、水富等县推广竹下种植竹荪,镇雄、盐津、绥江等县推广竹下养殖乌骨鸡,“竹产业+竹体验、竹康养”多元化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四)强化品牌打造。大力推介“昭通天麻”“大关筇竹笋”等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效益。以科技人才为支撑,不断打造昭通竹产业品牌名片。推进与国际竹藤中心、中国林学会竹产业分会、西南林业大学等合作,搭建竹产业“产学研用”合作平台;积极筹建昭通市竹产业研究院、创新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科技前沿人才,提升产业链技术支撑水平。举办第十九届中国竹业学术大会,吸引2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为昭通竹产业发展“把脉开方”、建言献策。截至目前,昭通市有筇竹研究院1个,专家工作站3个,试验基地6处。现有有机基地50个96万亩,注册大关筇竹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枚,制定市级地方标准3个。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具有引领优势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突出主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流通服务、电子商务等,推进产业化经营,带动产业链延伸,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劳务农工、收益分红等形式,建立稳固、长效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林农收入。(二)加强产品品牌打造。积极打造林下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品牌创建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对天麻、黄精、石斛等产品品牌的培育力度,积极争创知名品牌。鼓励林草企业做好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三)加强科技指导和培训。支持实施林下经济科技推广示范。加大对栽培管理技术、精深加工技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的扶持力度,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助推林下经济产业做大做强。感谢你们对我市林草产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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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昭通市委:感谢贵委对我市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贵委在昭通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9号提案《关于加大省级公益林管理力度保护长江生态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现拟答复如下:一、省级公益林基本情况省级公益林是指除国家重点公益林以外,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昭通市省级公益林经2019年区划落界划定,总面积3859997亩,其中天然林3220579亩,人工575218亩,其他64200亩;按权属划分为国有629065亩,非国有3230932亩;2021年6月,云南省启动了省级公益林与国土“三调”同步优化工作,形成了初步优化成果,优化后昭通市省级公益林总面积3555857亩,较2020年减少304140亩。因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时,仍存在部分群众拒领和权属出现错误等问题,为适应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需要,夯实省级公益林管理基础,2023年2月,全省启动了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此次优化后,全市有省级公益林3212192亩,按权属:国有563434亩,非国有2648757亩。按地类分为有林地1579650亩,疏林地1834亩,灌木林地1600958亩,未成林地16814亩,迹地212亩,其他林地12724亩。按起源分天然2703623亩,人工495632亩,其他12936亩。二、省级公益林的管理情况(一)设立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办法自公益林划定以来,全市从市、县(市、区)到乡(镇、林场)都明确了管护机构,管护责任单位根据地形地貌、地块分散程度、管护难易等具体情况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出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办法》《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了依法护林。日常巡护工作中加强对护林员业务培训,以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公益林管护抽查、考核、奖惩制度、出勤登记制度、巡山记录制度等,提升护林员履职能力。(二)通过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林长制工作启动后,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林长,市委副书记为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为副总督察的林长制领导小组,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参照市级建立了组织机构,形成党政“一把手”负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一盘棋”工作局面。按照“市、县、乡、村”体系,全市共设立四级林长2999人,其中市级总林长2人、市级林长11人、市级总督察1人、副总督察2人,县级林长200人、县级总督察11人、副总督察22人,乡级林长1526人,村级林长1260人,划定管护网格3万余个,进一步压实了各级特别是基层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林长制责任体系,省级公益林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2021年以来,先后2次发布总林长令,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用品7万余份,全市设置林长制公示牌951块,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50余条,印发工作简报22期。2022年以来各级林长共巡林10000余次,市级林长巡林发现解决问题82个,有力推动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制度,保障四级林长体系规范长效运行;启用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划定全覆盖、网格化管护责任区,设立专管员、护林员,推动“一村一林长、一组一专管员”和“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护林员”的源头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地落实。(三)严格用林审批,坚决打击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在公益林保护和利用方面,一是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草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项目布局中,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在林地审批中,严守使用林地政策,始终坚持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原则。“十四五”以来,全市审批林地862件4994公顷,其中:2021年114件1427公顷,2022年260件1311公顷,2023年248件1233公顷,2024年240件1023公顷,在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以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整改为抓手,从速从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推进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森林案件从2021年的926件,下降到2023年的128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正如你委提案指出的,全市省级公益林的管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公益林补偿低、基础设施落后和管理技术水平低等情况,我们正在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一)关于群众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自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启动以来,国家、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区别化管理,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近年来,群众的管林护林意识不断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逐步趋好。但是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群众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下步我们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政策法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宣传,让群众认识到生态公益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以提升群众保护公益林的法治意识。(二)关于公益林补偿低的问题。目前,省级公益林和国家级公益林执行同一补偿标准,自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启动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逐步增加的过程。根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169号),中央补偿基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5元用于补偿性支出,0.5元用于森林防火等公共管护支出;《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号)规定:中央财政补偿基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管护等开支;剩余的0.25元由省级财政部门列支,用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以及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至2011年,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7.5元/亩;2012年为12元/亩;2014年以后补偿标准为15元/亩,其中5元为管护费,实际发放到林权所有者手续中的补偿费是10元/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省级财力增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也将逐步提高。目前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当前经济水平相比确实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农的积极性,近年来,我们多次争取领导调研,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提高补偿标准。(三)关于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近年来各县(市、区)通过建设产业路、防火通道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项目积极改善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2022年,争取3513万元的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在南部县4区开展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23年争取投资250万元的昭通市火情早期处理能力建设项目和投资220万元昭通市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之中;目前,投资2000万元的昭通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申报之中。2024年争取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开展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1904.36公里,其中:新建1754.36公里,改造150公里,项目总投资为9.2708亿元,项目建成后森林防火道路密度将达到1.8m/hm²以上,有力改善林区道路交通状况。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正在逐步组建之中。其中,市级已经组建了10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县(市、区)不少于60人、乡镇不少于1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正在组建中。(四)关于管理技术水平低的问题。近年来,一是将卫星影像、无人机和林调通等技术广泛应用于公益林监测调查工作。通过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大幅度提升了公益林资源调查进度和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已基本与全省、全国保持一致。新技术普及的关键是人才问题,各县市区能够独立应用卫星影像、无人机和林调通等技术的人员严重缺乏,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开展省级公益林优化调整工作,为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以前使用的公益林数据为2019年完善的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区划错误、落界不准确等问题,为此,2021年开始和国家公益优化同步开展了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2023年省林草局组织对省级公益林作进一步优化,现在使用的是进一步优化后的数据,对于存在的问题将在年度监测中逐步修改和完善。三是通过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目前已建成林火视频监测系统58个点位,分别是鲁甸县14个,巧家18个,昭阳10个,彝良县16个;安装卡口视频70个,其中昭阳区32个,鲁甸县23个,巧家县4个,彝良县11个。当前,我们也正在争取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在各县市区逐步推进,以提高林草资源管理成效。四是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护林员履职能力。据2024年最新统计,全市现有生态护林员39676人,其中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6216人,常规生态护林员3460人。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推进生态护林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县区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职业技能认定,以提高护林员的履职能力,此后,全市开展了经常性的技能培训工作,特别加强了对新录用的护林员的业务培训,护林员的职业技能有所提高。(五)森林资源利用和经济效益不高。为提高森林资源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增加群众收入,省政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省林草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林草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关于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2023年11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两山合作社”,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系列文件的出台为充分利用商品林,合理利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省林草局印发了《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为公益林的合理利用明确了实施范围和操作方式。四、下步工作关于贵委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拟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强化林草政策法规宣传。我们将加强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政策以及新修订的森林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培训、宣讲以及制作发放宣传卡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和群众对森林分类经营目的意义的认识。同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二)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强化省级公益林管理。一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等理念深入人心,并形成制度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保护林草资源的责任。持续推进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压实网格人员管理责任,从源头防范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通过省、市林长巡林,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试点实施公益林动态管理和分级补偿的可行性。(三)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履职能力。以中青年生态护林员人员为主,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作风过硬、管理有素、业务精良、技术熟练的森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鼓励森林经营科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蹲点研究,安排森林经营专家分片区进行技术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者、经营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四)强化林草资源保护。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开展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 推进林地地类认定工作,形成统一的地类数据,明确林地管理边界。组织开展全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十五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等。开展林草湿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及森林督查工作,坚决查处破坏林草湿资源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把公益林和天然林统一纳入补偿和管理,不断强化公益林的管护力度。(五)指导县区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指导县区做好项目选址,合理利用省级公益林发展以林下中药材、林菌、林茶、林菜为主的林下仿野生种植,以林禽、林畜及林蜂为主的林下生态养殖,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养生和森林康养等,强化森林多功能经营,提高森林生态产品价值,不断增加林农收入,使省级公益林持续健康发展。(六)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各地产业路、防火通道建设,组织开展《云南省昭通市乌蒙山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云南省昭通市重点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改善林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林区管护条件。同时,加强林区通信网络和其他管护设施建设,推广林火视频监测系统、卡口视频的应用,确保省级公益林安全。  再次感谢贵委对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考虑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也欢迎贵委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积极加入我市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行列,让我们共同携手维护昭通的碧水蓝天,守护长江生态安全。  2024年11月29日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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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00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葛知府委员: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24〕3 号)相关要求,结合投资促进局相关职能职责,对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性地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难及后续服务滞后问题的提案》办理意见如下:一、多措并举为企业疏困解难一是企业实名制上报困难问题,信息第一触达的关联行政机构牵头落实,上报或组织相关部门前置审查问题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后,督办至具体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办理、办结,办结核心条件以企业的直接反馈为准;二是企业匿名上报困难问题,信息第一触达的行政机构牵头落实,初核后确有其事,上报或组织派出督查组、调研组等方式发现问题、督查督办、解决问题,避免企业直面当事方,从而减少可能出现对企业发展造成的主动障碍;三是市投资促进局将在充分调研和掌握全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政、银、企点对点、面对面有效沟通,促进银、企合作。听取外来投资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把服务企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二、依托资源优势做好要素保障,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全链条培育打造产业集群,持续巩固发展势能。把昭通资源优势、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围绕行业龙头企业靶向发力,精准招商,招大引强,推动重点产业形成集聚效应。三、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投资服务环境(一)提升全市产业招商引资服务保障能力。制定昭通市产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专班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认真贯彻《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之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持续聚焦纠治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组织各县市区、市招商委成员单位开展辖区(行业)内招商引资领域问题的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炼“营商环境不优”正、反面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或总结经验教训。(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所有项目在包装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库再对外招商。      下步我局将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服务合力,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为投资企业创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外来投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昭通市投资促进局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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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4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王军委员: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24〕3 号)相关要求,结合投资促进局相关职能职责,对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性地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难及后续服务滞后问题的提案》办理意见如下:一、建立政、银、企三方长效沟通机制和平台市投资促进局将在充分调研和掌握全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政、银、企点对点、面对面有效沟通,促进银、企合作。听取外来投资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把服务企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二、多措并举保土地供给协调推进突破土地要素制约问题,重点围绕全市6个工业园区,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扩大增量,结合重点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协调做好近期、中期、远期土地规划调整和报批等工作,有序推进土地收储工作,切实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全力支持企业尽快投产达效。三、依托全市资源优势,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全链条培育打造产业集群,持续巩固发展势能。把昭通资源优势、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围绕行业龙头企业靶向发力,精准招商,招大引强,推动重点产业形成集聚效应。四、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投资服务环境(一)提升全市产业招商引资服务保障能力。制定昭通市产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专班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认真贯彻《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之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持续聚焦纠治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组织各县市区、市招商委成员单位开展辖区(行业)内招商引资领域问题的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炼“营商环境不优”正、反面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或总结经验教训。(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所有项目在包装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库再对外招商。下步我局将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服务合力,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为投资企业创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外来投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昭通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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