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适老版 | 支持IPV6
首页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

人大建议

胡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赤水河流域“两污”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24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6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4月2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长江、黄河等许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水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加强西部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赤水河作为长江上游一级支流,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意义特殊。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赤水河流域“两污”治理工作,扛实源头责任,因地制宜,系统施治,不断推进赤水河流域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赤水河(昭通段)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一、聚焦赤水河流域“两污”治理(一)赤水河流域垃圾治理赤水河流域17个乡镇,建成垃圾热解站14座,覆盖乡镇11个,芒部焚烧发电厂覆盖6个乡镇,实现设施覆盖率100%。一是镇雄县:已建成乡镇热解处理站9座(花朗乡、黑树镇、大湾镇、坡头镇2座、以勒镇、母享镇、鱼洞乡、果珠乡,规模共计145吨/日);芒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500吨/日)正常运行,覆盖县城及6个乡镇(芒部镇、泼机镇、赤水源镇、尖山乡、雨河镇、林口乡);已建成投入使用5个乡镇(泼机、雨河、尖山、赤水源、林口)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日处理规模340吨;14个行政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完成,一并完成了其他92个行政村的收运体系建设。二是威信县:县城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于2022年12月停运改造(设计库容97万立方米、处理规模150吨/日),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80吨/日);扎西镇长地村县城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封场工程已完成整改;建成乡镇热解处理站5座(玉京山、扎西院子集镇和石坎集镇2座、双河、水田),处理规模165吨/日。36个行政村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完成。但流域垃圾热解站投入运行不稳定,处理能力在节假日满足不了处理需求,造成部分热解站生活垃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无害化处理。统筹推进流域乡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项目。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式。采取“投—融—建—管—运—维”一体化模式,组建环境保护投资公司。在镇雄7个乡镇建成8座热解设施,总规模130吨/日,投资概算3300万元,威信3镇建成5座热解设施,总规模165吨/日,投资3350万元,总投资6650万元。通过国家相关可研设计单位、省级专家组帮扶指导论证提出技术改造方案,逐点完成提质改造技术设计方案,实现完成所有热解站提质改造工作,经检测排放物全部达到《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排放标准。(二)赤水河流域镇区污水治理流域17个乡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7座,设施覆盖率100%。镇雄县:县城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正常投入运行、赤水源镇污水处理厂(1500吨/日)于2021年建成投入运行,泼机镇集镇污水处理厂(2500吨/日)因管网建设滞后直到2022年11月底运行;新建的12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大湾镇、林口乡、坡头镇、果珠乡、以勒镇、母享镇、雨河镇、花朗乡、芒部镇、黑树镇、鱼洞乡、尖山乡)(1.53万吨/日)已于2022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正常调试运行。威信县:县城(扎西镇)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规模3万吨/日)于2022年7月正式运行,配套污水管网178.8千米已完成;水田镇(600吨/日)于2021年4月试运行,双河集镇污水处理厂(900吨/日)于2021年5月试运行。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区域污水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污水超量、浓度低。2021年7月,三峡集团牵头中标云南省镇雄县赤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PPP项目—集镇供排水工程,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主要实施镇雄县赤水河流域及部分乌江流域乡镇集镇供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总设计处理规模17600吨/日,配套建设DN150-DN600管网共计约495千米。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合作期2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项目合理分配了政府方及社会资本方风险,大大降低了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充分发挥企业资金优势及资源整合优势,成功获得国开行较低成本融资,有力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三)统筹赤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赤水河流域(镇雄段)涉及14个乡镇,(威信段)涉及3个乡镇(扎西镇、双河乡和水田镇)。赤水河流域(镇雄段)污水治理率64.7%,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39座(污水处理站61座、人工湿地及氧化塘78座);威信段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为38.71%,已完成治理行政村数12个。共建有9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9个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结合《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确定赤水河流域治理率不低于95%,提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明确责任人,以“一村一策”为抓手,细化施工方案,挂图作战,确保攻坚目标按时保质完成。但同时也要看到,县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虽已印发,但是在执行落实上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促监管力度,细化考核评估办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的稳定达标排放。二、加强资金保障。全市每年从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不低于 10%的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镇雄县、威信县每年分别整合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和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补偿资金 5000万元,最大限度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积极包装谋划项目,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项督查,全市各县(市、区)实际到位资金2.25亿元。目前大部分(市、区)人民政府在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量还不到位。镇雄县、威信县应到位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5000万元,实际安排和下达农村污水治理资金分别为4608万元和2000万元。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资金陆续按要求落实到位,加快项目实施落地。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乡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位推动。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在楚雄牟定、文山马关2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议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对镇雄县30个乡镇241个行政村,33.5万户污水基础信息排查上报核验工作。进一步用好基础数据和明确赤水河流域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2024年赤水河流域需提升治理75个行政村,新增治理24个行政村,其中镇雄提升治理70个行政村,新增治理16个行政村。目前镇雄县已初步编制整县推进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参与省级竞争立项,市级将优先对赤水河流域所在县推荐申报,日前已初步纳入整县试点统筹计划范围,有望进一步助推镇雄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将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用足“绣花”功夫,多部门联动,有力、有效、有序共同牵头推进赤水河流域(昭通段)“两污”治理各项工作。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6 日(联系人及电话:杨炜林,0870-3191030。)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8

145

王荣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 013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16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研究分析,注重实地调研成果转化。有力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一、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顶层设计。为全面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加快补齐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解决农村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市政府在威信县召开昭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推进会议,全面部署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同时印发《昭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深入研判摸排结果,明确实现全市55%治理目标任务,2024年需提升治理232个行政村和新增64个行政村,2025年需提升197个行政村和新增61个行政村。大关县2023年底完成治理行政村34个,治理率40%。按照方案年度目标,2025年,大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5.88%。二、真督查、抓落实,持续跟踪问效。各县(市、区)统筹用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维。每年统筹整合专项资金、部门资金,从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5.6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项督查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实际到位资金2.25亿元。目前大部分(市、区)人民政府在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还不到位。下一步将按要求督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资金陆续落实到位,加快项目实施落地。三、选模式、定方案,实现治污精准。充分运用调查成果,锁定需开展治理行政村名录,按照“一村一策”编方案的总体思路,结合《昭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推荐技术》,结合实际运用威信县率先在赤水河流域因地制宜探索出“纳管、集中收集处理、集中资源化利用、分散资源化利用”4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并逐步在全市推广。从精准、精确、精细上下功夫,全面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治理的覆盖率和治理率。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在楚雄牟定、文山马关2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议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排查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干部1万余人进村入户,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家底,用好基础数据,编制整县推进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大关县已初步编制整县推进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将对申报积极县优先推荐参与省级竞争立项,日前已初步纳入整县试点统筹计划范围有大关、鲁甸县,有望进一步助推大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各项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强化统筹推进,用“绣花”功夫,有力、有效、有序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6日(联系人及电话:杨炜林,0870-3191030)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8

101

李春联代表:您提出的:“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对在没有独立烟道的商住小区开饭店和烧烤店的店铺进行清理并进行划行归市”的建议(第0054号),已交由我局牵头办理。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昭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多次进行了研究,并以随机调研的方式对部分小区进行了实地了解,于7月16日、7月29日电话与您进行了会商、7月23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建议办理情况(一)部门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昭通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规定,关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管理职能主要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活动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级政府已确定由城管负责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联防联控,重点攻坚。压实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先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昭阳中心城市今冬明春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方案》《昭阳中心城市扬尘防治存在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函》,进一步明确市、区部门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压实县市区及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协调。2023年召开昭阳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升协调推进会3次,召开昭通中心城市2023年冬—2024年春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推进会1次,对餐饮油烟管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加强检查。针对餐饮油烟,共出动49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29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二是提前宣传,提示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餐饮(烧烤)业油烟及噪声污染防治提示告知书》,从2023年6月19日起,在业主申请办理餐饮(烧烤)业相关证照时,现场发放《餐饮(烧烤)业油烟及噪声污染防治提示告知书》,并要求经营者现场签字存档,从源头告知市场主体要合规营业。三是划行归市,加强监管。印发《昭通市2024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点工作计划》,对重点区域的餐饮油烟进行网格化管理,取缔辖区内所有露天烧烤,要求烧烤经营户必须进店经营,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高效运行,禁止产生油烟污染。规范建设凤凰美食城、远大美食城、锦海烧烤美食街、省耕山水商业街等商业街区。常态化开展餐饮企业(场所)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检查,以昭阳中心城市为例,辖区内共有餐饮1991家,对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的1471家餐饮业建立了《“一户一策”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台账》(未安装的520家均为不产生油烟的包子、冷饮、奶茶等门店)。2023年以来,全市常态化整治油烟污染行为6000余起。2024年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全市城市(县城)油烟污染举报问题从2023年的13起减至3起,其中,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举报涉及的存在油烟直排问题的6家烧烤店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昭区(综执)责通字(2024)第1441号—第1446号),责令设置专用油烟管道,并加装水过滤或者在原有油烟过滤器基础上加装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油烟管道排放;对省耕山水1号地块和2号地块间9家烧烤店负责人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要求油烟须排入油烟管道,同时责令物业对9家烧烤店加强巡查监管,目前均已限时整改完成。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昭政办发〔2021〕20号)规定,对申请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予以办理,由于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等文件不能作为前置条件,无法得知项目所处区域具体情况。住建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对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在项目办理源头无职能予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不涉及餐饮服务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无法在源头予以管理,对于已取得证照手续的市场主体无职权予以关闭。三、下步工作抓好油烟治理,事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与相关部门一同为人民群众创造更清新、靓丽、洁净的环境而不懈努力。一是持续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各类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二是持续落实告知提示。继续执行餐饮(烧烤)业油烟及噪声污染防治提示告知制度,提示市场主体选择合规地域注册经营,从源头上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增量问题。三是加大现场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以省耕山水商业街为整治试点,督促餐饮业主选用合格的油烟治理设施,减少油烟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持续巩固油烟治理成效。四是加强联动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继续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强化管理、执法协作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附件:1.餐饮(烧烤)业油烟及噪声污染防治提示告知书         2.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第十八批 编号D3YN202405260069)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30日(联系人:黄海燕,0870-3187035。)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8

127

余健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实行行政执法清单化管理的建议》(第025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2日与您进行了现场面商,现答复如下。昭通市司法局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市委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全面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和更有力法治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对标高质量发展、对应社会期盼、对比标杆先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中还存在产业转型升级较慢、 产业投资占比不高、优势资源转化不足、要素保障制约较多等问题和短板。尤其是建议中提到的昭通市营商环境的真正改善仍然停留在政府行政效率和资本市场管理的起步阶段,特别是法律法规、市场服务管控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突破口解难点疏堵点治痛点,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激活市场活力,着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强化法治保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推动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紧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事件进行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司法四类案卷大评查为牵引,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源头治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及监管质效、司法保障质效、法律服务质效。二是为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市司法局制定了《昭通市司法局服务保障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昭市司通〔2024〕2号),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重要评价指标和法治督察重要内容。二、优化制度环境一是积极参与《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调研工作,2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3月28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二是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基层乡镇、社区开展政府规章立法调研工作。三是及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对各类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三、规范行政执法清单化管理一是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23〕474 号)、《云南省2023年营商环境考评方案》(云发改办公〔2023〕781 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印发《关于编制公示各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等清单的通知》,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的同时,开展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并将编制公示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工作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制定与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有效结合,整合资源、协同发力、统筹推进。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于2024年底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动态调整各领域执法事项清单。二是围绕《昭通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行力度,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全市共发布三批次9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清理证明事项195项,保留170项、取消25项。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八五”普法工作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天天说法》《大家说法》《全民学法》、普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宣传,实时推送时政要闻、法律常识、普法案例等信息,抓好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工作氛围,共推送相关法治信息45条次。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精准普法活动,加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认识,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6场次,发放“送法进企业”法律知识读本5300余册,共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20余场次,为民营企业提供网上普法、在线咨询等100余人次。三是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减少企业办证成本,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行法律援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全市公证机构“最多跑一次”办结公证1264件,办理告知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受援人数317人。五、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制定出台《昭通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昭政办发〔2023〕72号)、《关于贯彻落实昭通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昭治市办〔2024〕1号),强化各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明确责任单位,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对标对表清单化推进三年行动,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县(市、区)、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梳理报送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计划、各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等材料。二是规范涉企检查。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昭通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报审制度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报送,涉及举报投诉、上级安排的突击性检查等未纳入计划事项的进行审批备案,实行“一事一报”“一事一审”。3月,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调研,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市涉企行政执法基本情况,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六、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一是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404个,成功打造点、线、面全覆盖24小时全时空法律援助圈。全市市、县、乡、村共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566台,上线运行“12348”网络平台,开通“12348”咨询热线,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线上线下及时就近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满意率95%以上。截止目前,市司法局引导563名律师入驻平台,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合同文书模板及代拟、委托律师参与非诉讼类活动、查询等服务功能,全力保障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162个,围绕企业所需所求,对企业反映的看不懂、难办成、难兑现的政策事项逐一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同时提供创业培训、用工对接、政策申领等咨询服务,有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七、强化涉企服务保障一是为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积极向上争取融资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023年为昭信融资担保公司争取奖补资金356.4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昭通市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升规纳规奖补、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累计2938.94万元(2022年以来,累计为企业争取扶持资金1.33亿元,并全部兑现到企业)。三是强化优质企业培育,培育3户企业申报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户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户企业申报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户,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46户。四是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结合“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和培训,组织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增强中小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法治氛围,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五是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要求,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清欠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化解债务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化解工作,努力做到应偿尽偿、应清则清、能快则快。2023年,全市无分歧账款已全部化解。                             昭通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联系人及电话:鲁锋,13908704890)
昭通市司法局

2024-11-28

194

尊敬的邱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建议》(第0242号代表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并于2024年2月2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 2016年3月1日起昭通市人民政府被赋权可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机构改革以前,此项职能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负责,2019年机构改革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地方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调整至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职能调整至市政府办。2019年6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施行,《规定》从政府规章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7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制定政府规章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其中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报请市政府立 项是制定政府规章的首要前提。机构改革以来,市司法局认真开展年度立法计划征集,主动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法规草案修改及审查,积极配合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一)征集年度立法计划情况。自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按照《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要求,于每年上半年拟发《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向全市11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征集下一年度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共组织征集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5次。其中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1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均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二)参与立法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立足部门职能,主动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讨论和修改、合法性审查等立法工作,共参加《云南省医疗保障条例》《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等立法调研9次,专题座谈会议12次,参与起草专班讨论修改会议7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75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份。配合完成省级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共办理或牵头办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函件135件,回复各类修改意见建议150余条。二、《建议》办理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联系。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紧扣《建议》内容及时分析研判,制定细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及时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立法科负责办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重督促、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明确思路。分管领导带领立法科多次认真研究办理各环节工作,按照“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要求,2月2日,第一时间主动与邱芳代表联系,面对面地听取、征询邱芳代表就《建议》办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有效推进《建议》办结效率。(二)深入实地调研,推动建议办理。为认真做好《关于加快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建议》办理工作,今年3月,市司法局制定《政府规章立法调研方案》,在2023年征集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基础上,深入到市文化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昭阳、彝良、镇雄等县区及赤水源、发界、三甲等乡镇、村社开展实地调研和立法项目再征集工作。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调研对象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等领域工作情况及特色亮点,广泛听取对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的需求、建议,为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三)分类梳理汇总,系统分析研判。本次调研共收集到不同部门、不同对象、不同领域的48条意见建议,调研组分类梳理研判,主要为:一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领域的难点问题在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普及运用、规范执法存在差距和短板,这4个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已有200余部,法律适用上能够满足当前工作需求。二是各地在基层治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虽有不同研究探索,但主要经验做法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等法规中已作规定,当前探索运用的制度措施操作性、适用性不广,且较零散,制定规章的条件不成熟。三是部分基层部门简单地将规范管理中的权责清单内容上升到立法范畴,提出通过立法途径解决权责清单不明确问题,但事实上这些已有规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仅属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准确、衔接不到位。四是调研对象习惯立足部门发展角度提出基层治理的专职人员配备、工资保障等立法建议,缺乏上位法规定。经过两轮征集,2024年度昭通市无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三、下步工作打算(一)积极争取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建设极为健全完备。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向市人大的工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市人大在立法队伍建设、立法咨询专家库设置、立法工作组织程序、论证咨询、审查等立法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有效推动政府规章立法迈出坚实步伐。(二)及时开展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工作。拟定于6月底前起草下发《市人民政府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通知》,面向全市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及时收集各地区各部门提交反馈的项目建议,对符合立法权限要求的,有针对性地指导项目建议提出部门做好必要性、可行性调研论证,研究起草工作及保障,开展所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等立项准备工作,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立项。(三)持续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4个领域相关的部门、乡镇、社区,常态化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分析研判发展急需事项,积极会商相关部门对其必要性、可行性予以评估,按照立法程序向市政府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积极推动政府规章立法。(四)加大政府规章立法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对《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严格立法工作程序,提升立法素养水平,进一步强化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意识。紧盯重点,加大立法工作宣传和立法研究。汇聚部门智慧,深入挖掘条件成熟的立法事项,推动政府规章制定,为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昭通市司法局2024年5月6日(联系人:杨建平,联系电话:2842592)
昭通市司法局

2024-11-28

95

尊敬的马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兑现律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3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一、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推动代表建议落实到位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局党委安排部署,市司法局第一时间联系11县(市、区)司法局统计核实2022年、2023年律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总额及兑付情况,并安排专人点对点电话联系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群详细传达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落实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向当地政府加强汇报,争取工作支持。3月21日全市司法行政会议上,市司法局甘琳副局长再次就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兑付工作作安 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科学合理的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经费兑付工作顺利完成。3月29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对2022年的律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仍未完成的昭阳、巧家、镇雄3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致函进行工作提醒,督促加快经费兑付进度。截止4月25日,昭阳、巧家、镇雄3县(区)已全部完成2022年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兑付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1县(市、区)2022年律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已全部兑付。全市5县已兑付2023年律师法律援助办案补贴73.28万元,其中永善县已全额兑付28.93万元,鲁甸县已全额兑付36.73万元,镇雄县已全额兑付97.14万元,巧家县已全额兑付34.6万元,彝良县已兑付7.62万元。其余县(市、区)已全部走完审批程序,待财政局审核即兑付完成。二、一以贯之、持续发力,推动法律援助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细化和完善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和参与庭审应当遵守的规定,规范律师会见和参与庭审行为。2023年底,市司法局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行评估规则》以及《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行评估规则》之规定进行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形成昭通市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报告。根据评查过程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市司法局督促各县(市、区)加强管理,对案件质量好的要求继续保持和发扬,并不断努力,争取做得更好。对存在差距的县(市),要求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找出差距,争取迎头赶上,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卷宗归档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建立法律援助质量奖惩机制。为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注重法律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质量进行评估,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质量等级。及时处理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投诉,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一案一审一补贴”原则,做到每个案件由专人审核,结合各类案件的办理程序,根据案件卷宗材料,如刑事案件从会见、阅卷、庭审记录、辩护意见、结案报告等因素实行法律援助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避免案件质量好坏一个标准,促使律师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标准,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昭通市贯彻〈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市司通〔2022〕4号),对案件补贴标准进行提高。虽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也不同程度存在困难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及时兑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昭通市司法局2024年4月28日(联系人:赵军,联系电话:2157148) 
昭通市司法局

2024-11-28

169

万朝香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建议对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借鉴意义。现答复如下:截止2023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73.3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1%。全市共有养老床位1.2万张,入住老人4933人,超过99%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市民政局大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制度保障。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昭通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昭通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开展居家巡访关爱服务、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列为重点内容。针对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专门印发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关于开展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和示范性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成11个示范性日间照料机构,着力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永善县专门制定印发了《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保护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门作了部署(二)设施建设。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32亿元,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45个,覆盖了93.6%的城市社区,累计服务老年人140.2万人次。累计投入资金152万元建成24家老年幸福食堂,9个万人以上易迁安置点已全部覆盖,全年累计提供老年助餐服务超过10万人次。累计投入资金912万元,对30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了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补齐行动,当前,全市2018年以来新建的96个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已达100%。(三)队伍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持续开展护理技能培训,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先后有30人次获得各级各类比赛奖项。当前,全市535名养老护理员有492人持证,持证率达92%。(四)亮点特色。居家和社区互助养老模式获得民政部肯定。2015年以来,围绕农村养老问题,昭通市引入“北京施永青基金会”,在永善县、水富市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通过社工机构,依靠乡村互惠伦理和传统文化资源,动员组织低龄老人服务村庄居家生活的高龄老人。2022年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委托中央民族大学到昭通开展调研,充分肯定了昭通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取得的成效,总结了服务模式、资源动员模式、专业化程度、本土化程度等4个可复制性,指出昭通的居家和社区互助养老模式适用于当前中国农村养老服务现状。二、下步工作举措(一)积极申报民政部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昭通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不低于 60%的乡镇(街道)建有 1 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 90%,全面建成“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要求,查缺补漏,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建设。2024年,将绥江县作为试点,打造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三)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养老机构人才建设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依托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老年人基本信息、医保、社保、健康、残疾状况以及困难家庭老年人经济状况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实现评估结果互认共享、按需使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依据。为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办理、照护服务计划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差异化运营补贴发放和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支撑,做到精准服务有效保障。(四)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制度。每年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划拨50万元,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的救援服务。采取政府补贴+个人自费+第三方优惠的办法,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业化护理培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更好地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创造有利条件。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7

207

袁琼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您的建议对于强化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开展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借鉴意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截止2023年末,全市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73.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5.1%,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积极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精准识别,应纳尽纳,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2024年4月最新数据显示,全市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23.08万人,其中城市低保3.33万人,占14.42%;农村低保19.76万人,占85.61%;落实高龄津贴和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2023年发放高龄津贴6345.07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626.28万元。二是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3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养老机构43所,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70个,社区养老设施(站点)443个,老年幸福食堂24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7.5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3.6%,为3040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新建的96个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已达100%。这些基础建设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三是创新供养方式,鼓励社会化养老。落实扶持政策。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有效落实了养老机构水、电、气、暖等费用按照居民价格收费等诸多扶持政策。在传统政府兜底养老的基础上,鼓励县市区养老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开展社会化养老。2023年底,昭阳区中心敬老院先行先试,拿出一幢楼房专门用于社会化养老,入住老人满意程度高。2024年3月6-7日,在昭阳区组织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各县市区实地观摩,学习借鉴昭阳区先进经验,此项工作正在全市推开。四是完善制度,发挥民政优势,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印发了《昭通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昭通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正在制定《昭通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养老服务志愿队和乡镇社工站,为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入户走访,为老年提供必须的物质帮助、精神慰藉、情感支持、社区融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及满意度。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农村老年人数增多,空巢、留守老人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下步,昭通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养老服务工作。通过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专业人才水平、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宣传,推动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来源不稳定、无人照料陪伴、安全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效能,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不断增强。一是持续抓好老年人福利政策的落实。确保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金等政策规范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补齐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网络完善,让受益老年人覆盖面更广,老年人满意度更高。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2024年我们将组织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安全员、养老护理员三支队伍的培训,全方位,多层次提升我市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五社联动”等养老服务新模式,引导发挥好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区慈善资源的作用,更好地服务老年人。同时积极争取养老服务类项目。目前,我们联合财政部门向民政部、财政部申报了《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将为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争取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项目期内每人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7

285

孔菊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融合于 “产、城、人”三篇文章谋篇布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2024年4月与您进行了面商。现答复如下:《关于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融合于 “产、城、人”三篇文章谋篇布局的建议》中,您所提的“把‘人’放在第一位,以人兴产、以产促城、以城留人”的思路以及“家庭保护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首要意义”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减少留守儿童现象、促进昭通市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有很大作用。在市委印发的《昭通市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实施方案》,已经提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及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产业培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支持措施,引导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等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工作。一、关于“共建六大保护”的情况(一)家庭监护到位,加强家庭保护。一是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对排查出的留守儿童,督促其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确认书》,明确监护职责、时限,监护确认书签订率达95%以上。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了403名讲师参加的本土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开展讲座4677场次,受益家长及儿童达9万余人次。妇联、教体、关工委、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服务平台,组织126名家庭教育讲师开展1200场家庭公益讲座,惠及7.6万个家庭。三是开展监护失职训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依法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训诫,责令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二)主抓教育阵地,加强学校保护。一是依托在校生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台账,准确记录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情况,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日常监管情况、成长状况,并按季度更新,进行动态管理。二是成立控辍保学工作专班,指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督促班主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精准开展动态考勤,强化学校监管复核责任,因人施策做好适龄留守儿童劝返安置,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三是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分别给予学前教育阶段、寄宿中小学生、非寄宿中小学生、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学生助学金和生活补助,确保留守儿童资助全覆盖。四是全面建立留守儿童在校期间教师“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为每一名建档留守儿童明确一名结对班主任或一名教师帮扶。以学校“书记(校长)+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关爱体系建设为抓手,利用节假日、周末等时间开展留守儿童家访、调研。(三)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政府保护。民政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留守儿童,实施分类帮扶分类救助,纳入低保10517人、特困供养3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42人、残疾人“两补”745人、临时救助6人。妇联持续发动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以及女网格员开展全面走访,走访妇女儿童66.26万人、走访家庭20.85万户。公安机关依托“一校一警”,组织全市1957余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发放宣传海报、手册3万余册,受教育学生110万余人次。发挥女民警优势组成“警花护蕾”普法小分队,开讲防性侵“护蕾课堂”1100场次,受教育学生达50万余人。妇联深入基层开展“百场好家风故事巡讲”进基层活动1167场,覆盖3.6万人次。(四)整合关爱资源,加强社会保护。市文明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探索“部门—机构—校园”联动模式,面向社会公开竞选心理健康“阳光行动”服务、“向儿童性侵说不”等12个志愿服务项目。永善县依托“活水计划·萤火助童计划”项目,动员123支爱心团8722人次参与,募集资金22.64万元,通过业务培训为48名志愿者赋能,为1200余名留守儿童提供走访探视、个案会商、冬(夏)令营服务。绥江县成立桃李成蹊志愿服务队,由164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开展了35场主题服务活动。实施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守护花开”三年行动计划,1676名爱心爸妈结对关爱5437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五)营造网络环境,加强网络保护。一是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清朗”“护苗”“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以及未成年人纹身、学生手机管理、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等整治,以及“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自“清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清理涉妇女儿童网上违法违规不良信息 311 条。二是强化网络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新闻网站、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作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发布网络文明倡议书、防沉迷海报等。三是强化有害信息举报。高度重视涉色情低俗、伤害留守儿童方面的网络有害信息监测,推广宣传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举报途径,市、县网信办设置并公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全力为留守儿童撑起网络安全保护网。(六)权益保护到位,加强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依托各县(市、区)办案中心在全市建成12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点,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司法机关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保障未成年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凡是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交通事故、学校侵权、抚养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予以援助。检察机关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安排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开展司法救助。二、关于“把‘人’放在第一位,以人兴产、以产促城、以城留人”的情况(一)融合“产”的文章。一是积极推进产业+创业+就业“三业”联动,出台鼓励支持创业创新八条措施,积极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就地就业,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发生。2023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66万人次,免费开展SYB、网络创业培训。全市技能劳动力总量达59.9万人;为2330名返乡创业农民工和自主创业农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509.5万元。二是围绕产业所需、市场所求和群众所愿,针对农村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留守儿童父母、留守儿童工作者等重点群体,优化调整培训结构,合理确定重点培训工种,广泛开展保育师、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截至2023年底,开展小儿推拿培训58人次,保健按摩547人次,保育师228人次,育婴员152人次,中医小儿保健255人次,家政服务员1322人次。(二)融合“城”的文章。一是全力抓好市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和无法外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信息和服务。依托六大特色产业、县域经济、乡村产业发展、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就业帮扶车间、创业扶持等,大力挖掘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已开发9.11万余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有两无”家庭劳动力就业;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97个,吸纳劳动力11311人次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充分发挥创业扶持政策激励作用,加快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强化创业跟踪服务,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印发《昭通市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从资金扶持、平台搭建、政策引领、氛围营造等多方面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印发《昭通市乡村返乡创业园创建指引的通知》,指导县区按照创建指引十步法选点、布局,争取打造5个乡村返乡创业园。截至目前,全市扶持创业项目21个,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17个,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平台15个。2023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63人6.3亿元,带动就业9900人,其中扶持返乡农村劳动力创业308人。三是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在外流动党组织作用,实行党员“1+X”包保帮扶机制,建设老年关爱中心、爱心小食堂、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志愿者服务中心等,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家人提供就医就学、生产生活、权益维护等全方位的关爱服务,让劳动力务工有组织、家人有关爱、权益有保障。(三)融合“人”的文章。一是印发了《昭通市千亿级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31家,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目前累计培育省级创业孵化平台4个、市级创业孵化园2个,乡村振兴创业孵化园9个,获得100万省级资金支持打造4个省级返乡创业孵化园。二是强化“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加大“送技到岗”培训力度,积极推动产业工人培育,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截至3月底,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188人次,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5657人次、脱贫人口或脱贫家庭子女7037人次。三是重点关注家庭教育,通过入户走访、儿童之家平台,劝导父母尽量维持家庭功能的完备,双方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在外出期间增加回家的频率,通过各种通讯工具与子女增进交流沟通,父母和监护人应与学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时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春节期间,对13441名父母均未回家过春节的留守儿童督促引导父母通过电话、视频、微信语音等方式加强与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四是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政府应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是涉及儿童的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加快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使流入地的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市民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让跟着父母进城的孩子留得住、留得好。教体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和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机构养育适龄儿童100%就近就便入学就读。卫健部门对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留守儿童,发生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的,根据救助对象种类按一定比例报销。三、下步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好省市相关部署,结合您提出的“家庭保护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首要意义”的建议,继续做好“产城人”文章,把“人”放在第一位,围绕“以人兴产、以产促城、以城留人”的思路,坚持儿童利益优先,一方面多举措大兴产业把监护人留住,另一方面在对外输出劳力时,多方对接把留守儿童带走,把送出去变成引回来,最大限度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7

331

罗敏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威信县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截止2023年末,全市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73.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5.1%。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昭通市民政、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3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养老机构43所,乡镇(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70个,社区养老设施(站点)443个,老年幸福食堂24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7.54%,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3%,为3040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网络正在形成。二、2024年项目申报情况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加强业务指导、项目储备和向上申报工作。2024年向上申报了中央类预算投资项目3个,省级资金项目25个,含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乡镇(街道)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项目等。其中威信县养老服务项目3个;威信县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威信县龙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政府投资提级论证项目清单;昭通市2023年市级福彩公益金给予威信县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威信县养老服务中心等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各支持50万元。三、存在问题分析近年来中央、省级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率和项目建设进度作为项目资金分配安的重要参考因素,资金安排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进行系统安排。而我市11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资金使用率低、项目建设缓慢的情况。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和资金争取。截止2024年3月,2022年度中央、省级下达威信县补助资金使用率仅为71.98%;2023年度威信县资金使用率为0%。四、下步工作方向下步市民政局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确保科学合理布局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也将听取吸纳您所提建议,结合威信县现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情况,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补齐设施短板,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谢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昭通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昭通市民政局

2024-09-27

162